财政部近日印发《关于文化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补充通知》,提出以管资本为主加强文化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国有资本运营和配置效率。
根据通知,财政部负责研究制定文化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有关制度,建立资产评估专家库,监管文化企业国有资产评估工作。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文化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国有资产评估工作,督促文化企业建立内部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制度,对资产评估项目备案情况进行检查。文化企业负责建立内部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档案管理,做好统计分析报告工作。
通知明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实行分级管理。经财政部批准经济行为的事项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由财政部负责备案。经文化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批准经济行为的事项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由文化企业负责备案。属于文化企业负责的资产评估项目备案事项,文化企业不得下放管理级次。
通知要求,2017年12月底前,文化企业应建立内部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制度,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报主管部门审核后,由主管部门报财政部。每年1月31日前,文化企业将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统计分析等材料报送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
来源: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