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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19 11:39:58

 

 
 
2005-12-21
一、产权管理的特征是什么?
1、  产权管理的对象通常不是物,而是一组权利。
2、  产权管理是在两权分离条件下所产生的一种财产管理形式和管理方式。
3、  产权管理是一种专业化、责任化了的管理。
4、  产权管理是一种价值形态、股票以及有价证券式的管理。
二、产权制度
产权制度是以产权为依托,对财产关系进行合理有效地组合、调节的制度。它是由产权结构所决定的,关于资产运营的权力、责任的基本组织和约束条件。它决定着企业内部所有者、经营者和生产者在一定条件下的地位、相互关系以及各自的作用。它不是人类社会一开始就有的,而是社会生产力、生产关系发展的结果。产权制度具有界定和规范其财产关系的作用。它能够增进资源配置效益,形成稳定预期的效益,产权制度在历史上经历了五种类型:(1)小生产者的产权制度。这种小生产者企业,是简单商品经济阶段以小商品生产为特征的经济单位,是企业的初始形式。(2)以资本经营为特征的企业产权制度或企业制度。这种产权制度初表现为独资企业,后来发展为合资企业,或者家庭式控股公司。(3)法人制度。法人制度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法人产权制度以法人企业制度的形成为前提,以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典型形式。法人产权制度的典型特征是产生了原始产权。(4)劳动合作制企业制度。这种企业制度初是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劳动者为避免资本剥削或商业中间盘剥而兴办的一种劳动合作企业,即合作社。(5)社会主义国有制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企业制度和产权制度。这种产权制度不仅从产权的终归属于公有,而且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了高度集中的、带有行政配置色彩的产权模式。
三、产权关系
所谓产权关系,是指在社会经济运行中由法律界定和法律维护的经济当事人对财产的权利关系。其中,“社会经济运行”界定着各经济当事人和财产权利关系所处的经济活动层次,一方面是各经济当事人的活动,另一方面是资源在整个国民经济范围内的有效配置;“法律界定和法律维护”界定着主体对财产权利关系的确立机制;“各经济当事人对财产的权利关系”界定了产权关系的内容。这三项规定相互结合,缺一不可。由于产权关系产生于社会经济运行的横向过程中,财产运动和经济当事人的权利关系变化多端,非常复杂,如果经济当事人的权益关系缺乏界定和协调,所有者不愿将财产让渡给他人使用,经营者不愿利用他人的财产,商业信用关系难以形成,金融信贷关系难以发育,要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激发企业活力就十分困难。因而运用适当的机制来界定、维护和协调各经济当事人对财产的权利关系,是使经济有序进行,激发企业活力,有效配置资源的客观要求。
四、法人产权
法人产权是以法人企业形成为前提的,是指法人企业对其运营资产的占有权和使用权,它区别于企业投资者对资产拥有的所有权。现代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是法人企业的典型形式。法人产权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随着股份有限公司产生与发展而产生的一种财产权利,是设定在原始投资人财产上的权利。在我国,法人产权这个概念是经济体制改革深化的产物。随着产权制度改革,产权关系逐步趋向多元化、社会化。为了保证企业具有相对独立自主经营的权利,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企业产权的相对独立性。企业在取得法人资格以后,就在形式上成为不依赖于其他资产终级所有者而独立承担经营风险的民事主体,具有相对的占有、使用、买卖、抵押本企业资产的权利。企业股东作为企业终极所有者虽然可以任意处置作为资产所有权凭证的股票(或股权),但无权随意处置企业的资产。
五、产权
财产所有权是对全民所有的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也是一项确认和保护全民摇财产的法律制度,是全民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现。财产所有权作为一项法律制度,对于保障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巩固和发展,对于保护财产不受侵犯,对于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都具有重要意义。财产所有权的特征是:(1)财产所有权主体具有性和统一性。财产属于全国人民所有,代表全国人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是财产所有权的和统一的主体。除外,其它任何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都不能成为财产所有权的主体。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只是受的委托对国有财产先例经营权。(2)所有权的客体具有无限的广泛性和专属性。任何财产都可能成为财产所有权的客体,而专有财产只能成为财产所有权的主体,不能为集体组织或公民个人所有。财产所有权的客体主要包括:所有的资源,如矿藏、水流、土地、森林、草原、荒地等;专营的企、事业的设施,如铁路、公路、港口、海洋、邮电通讯、广播电视设施等;所有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所有的文物、古遗址、自然保护区等;在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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