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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11 08:56:00

拍 卖 公 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14年9月19日10时至11时止(延时除外),在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http://pm.caa123.org.cn) 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2台空调机组(不含水箱、大楼内空调风机和室内外管道等相关设施),参考价:人民币5.35万元,参拍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以上标的整体打包拍卖

二、展示时间及地点:2014年9月15日-17日预约集中到标的所在地看样。

三、竞买登记时间及报名条件:

1、竞买登记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9月18日17时止(节假日休息);

2、参拍保证金:须在2014年9月18日17时之前缴至保证金账户,以到账为准。保证金账户:扬州市恒升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苏银行扬州开发区支行,账号:90180188000049951; 

3、有意者为废旧设备回收资质的企业法人,并提供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设备拆除施工人员的专业资格证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参拍保证金缴款凭证到我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0514—87314798  15050717616  

联系地址:扬州市文昌中路672号人民大厦东侧

                                               扬州市恒升拍卖有限公司

                                                             2014年9月11日

附件一:

拍卖规则

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有关条款制定本规则。凡参加本次拍卖会的竞买人须仔细阅读和遵守《拍卖行业协会竞买人参拍须知》和本公司本次拍卖会的《拍卖规则》,并依此对自己在拍卖活动中的行为负责。

一、本次拍卖会定于2014年9月19日10时至11时止(延时除外)在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网址:pm.caa123.org.cn,户名:扬州市恒升拍卖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拍卖(本次拍卖活动设置自动延时(限时)报价功能,自由竞价时间为1小时,延时(限时)报价时间为5分钟)。拍卖会由本公司的注册拍卖师主持,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自由竞价,价高者得。

二、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遵守本规则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在2014年9月18日17时前,有意者提供废旧设备回收资质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设备拆除施工人员的专业资格证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到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经本公司工作人员审核确认后为其分配竞买账号(用户名)及系统自动分配的密码,否则不能成为竞买人,无权参加本次拍卖。同时拍卖人声明不提供统一的竞价场所和竞价工具。

四、参与拍卖会的竞买人为废旧设备回收资质的企业法人,一个竞买人只能对应一个账号(用户名),此账号(用户名)仅供竞买人本人使用,不得将账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因自身原因导致其注册帐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承担。凡使用以竞买人的账号(用户名)、密码以及验证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视为该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在竞价过程中所有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五、本次拍卖会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标的为2台空调机组(不含水箱、大楼内空调风机和室内外管道等相关设施),详情见《拍品清单》,与本《规则》具有同等效力。《拍品清单》是对拍品的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启用日期、参考价、备注等提供意见性说明的文字材料,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在参加竞拍前有亲自验看(包括聘请专家协助鉴定)拍品实物的权利,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视为已行使权利,并认可和接受了拍品的一切瑕疵,若竞拍成交后,承担全部责任,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退货或拒付款,否则本公司将依法按本《规则》对买受人违约追究责任。有关拍品的质量、数量、型号、完好程度等以竞买人实际验看的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六、本次拍卖会采用网络竞价增价拍卖方式,拍卖标的高竞价低于保留价时,该竞价不发生效力,本次拍卖无效。在自由竞价时间(1小时)开始时方可竞价,系统提供固定的加价阶梯按钮,竞买人可以选择按钮出价,也可以自行录入价格,自行出价大于小竞价阶梯,否则出价无效,系统不予记录。竞买人的网络竞价以电脑显示的先后顺序确定,自由竞价结束,延时(限时)竞价时间启动,应价结束时间后5分钟内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准时自动结束,若有应价,电子应价系统自动继续延续5分钟,以此类推,直至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自动关闭,高应价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将是网上买受人有效性的重要依据。

七、本公司、拍卖行业协会网站对以下情形不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竞买人未在报价期限内报价的;

(二)竞买人因自身原因导致其注册帐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三)竞买人因遗忘密码、自身终端设备或网络异常导致无法正常报价的;

(四)竞买人竞价所出价格一经确认出价,即为真实有效出价;

(五)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导致系统故障无法继续报价的,或者司法部门、政府监管部门紧急要求停止报价等原因导致报价中断的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当日(2014年9月19日)到我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拍卖笔录》,并于当日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拍卖成交价5%的拍卖佣金,否则,即视为违约,该标的流拍,拍卖人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原产权人及买受人应交的拍卖佣金后,剩余部分退还买受人。若重新拍卖,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由原买受人承担,拍卖人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原产权人及原买受人应交的拍卖佣金以及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后,剩余部分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拍卖人要求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拍卖人可以向拍卖标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买受人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及佣金后,次日买受人须凭拍卖人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成交款收据(拍卖人和原产权人不开具增值税发票)及佣金发票与原产权人签订《拆除协议》,否则,即视为违约。买受人按《拆除协议》约定的时间与原产权人办理交接、进场拆除、提货手续,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的参拍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详情见《拆除协议》),未中拍的竞买人在拍卖会结束后次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凭参拍保证金收据到本公司退款(不计利息)。

十、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因本次拍卖标的拍卖、交付、过户过程中产生的拍卖纠纷,由买受人、拍卖人和原产权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工商部门协调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次拍卖中的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扬州市恒升拍卖有限公司

                                                         2014年9月11日

竞买人承诺:本人已对以上《拍卖规则》及《拍卖行业协会竞买人参拍须知》和《拆除协议》进行了认真研读,并对本次拍卖标的进行了充分、的了解,予以认可。现承诺在本次拍卖活动中严格履行上述各项条款。

竞买人(或代理人)签字认可:

附件二:

拍品清单

序号

设备

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

单位

数量

启用

日期

参考价(万元)

1

空调机组

AWHC-LHE130

约克广州空调

冷冻设备公司

2

2006.5

5.35

 

 

 

 

 

注:上述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

 

扬州市恒升拍卖有限公司

                                                         2014年9月11日

附件三:

  

甲方:扬州市民防局(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公开、公平、公正处置位于百祥路129路院内的2台空调机组(详见《拍品清单》),通过扬州市恒升拍卖有限公司公开处置,由                   拍卖竞得。经甲乙双方商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通过公开拍卖的实物资产为:2台空调机组(不含水箱、大楼内空调风机和室内外管道等相关设施)。

二、乙方在本协议书上签字生效的当日,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万元(乙方竞买保证金在竞价成交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乙方完全履行了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并得到甲方认可后的5个工作日内凭甲方提供的确认书和保证金收据到扬州市恒升拍卖有限公司退还)。

三、乙方于2014年9 20 日至2014年10 10 日18时止,派出相关技术人员进场拆除、装车、运输甲方处置的2台空调机组,并明确1名具备相关经验和能力并具有责任心的负责人全程在场监工,其他相关的作业人员应当具有实施拆除工作的相关经验和能力(以上人员具备拆除资格及上岗证)。

乙方在进场拆除作业前,已经对施工现场和施工条件进行了查勘,并充分了解和估计了施工现场情况和施工条件。

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完成拆除作业及现场的清理清洁及垃圾清运工作,乙方不能按期完成的,须每天向甲方支付成交价5%的违约金,该违约金甲方直接从乙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

    四、乙方在拆除、装车、运输作业过程中,应遵守和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尽力减小噪音,不得污染环境,确保不扰民、不影响甲方办公。在拆除过程中,乙方做好防火、防护等各类安全工作,配备作业人员空中作业安全防护设施和消防器材,确保安全无事故。凡发生各种事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且甲方可以视事故发生的情况和影响,追究乙方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解除本协议、要求赔偿损失等。

    五、乙方在拆除、装车、运输过程中,不得损坏甲方除拍卖物品以外的其它设施,并不得危及甲方其他设施设备及房屋的安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禁止乙方继续拆除活动,不退还购置费用及保证金,由此引发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在拍卖标的交割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但不限于拆除、装车、运输等费用)均自行承担。并及时清理清洁现场并将相关垃圾废物全部清运至市环卫、城管等相关部门规定要求的垃圾场,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如乙方未能按时将垃圾废物清离现场,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

七、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可提请扬州仲裁委员会裁决。

八、本协议一式叁份,经甲乙双方签定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以上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竞买人(或代理人)签字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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