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个园管理处房屋招租公告(2011.10.11-2011.10.31)
发布单位:扬州市产权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11日
招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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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个园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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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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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盐阜东路10号个园·花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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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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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1:花局里街区3#,面积约74㎡,租金参考价:11万元/年;
房屋2:花局里街区7#—9#,,面积约35㎡,租金参考价:5.6万元/年;
房屋3:花局里街区11#,面积约18㎡,租金参考价:2万元/年;
房屋4:花局里街区15#—17#,面积约28㎡,租金参考价:2.8万元/年;
房屋5:花局里街区19#—21#,,面积约31㎡,租金参考价:3.1万元/年;
房屋6:花局里街区29#—31#,,面积约28㎡,租金参考价:2.5万元/年;
房屋7:花局里街区33#—35#,面积约29㎡,租金参考价:2.6万元/年;
房屋8:映碧水榭,面积约30㎡,租金参考价:4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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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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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传统工艺类的租赁期1年,经营非传统工艺类的租赁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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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起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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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11日至2011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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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应备条件
及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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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
2、承租房屋使用用途符合法律和扬州市城市管理要求;
3、与产权单位有房屋租赁纠纷的,不得参加本次招租;
4、房屋1(传统工艺类:仅限漆器;非传统工艺类:创意商品、食品等)
房屋2(传统工艺类:仅限三把刀;非传统工艺类:创意商品、食品等)
房屋3(传统工艺类:仅限丝绸;非传统工艺类:创意商品、食品等)
房屋4(传统工艺类:仅限刺绣;非传统工艺类:创意商品、食品等)
房屋5(传统工艺类:仅限玉器;非传统工艺类:创意商品、食品等)
房屋6(传统工艺类:仅限单项工艺品;非传统工艺类:创意商品、食品等)
房屋7(传统工艺类:仅限单项工艺品;非传统工艺类:创意商品、食品等)
房屋8(仅限经营一种旅游纪念品)
注:以上房屋经营范围仅限一类(传统类或非传统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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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人报名时
应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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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登记证明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联系地址和电话;
2、单位负责人、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和单位授权委托书;
3、自然人报名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联系地址和电话;
4、《承诺书》承诺履行公告中公开信息所截的全部承租要求。并保证所提交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无虚假和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事项,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5、填写《房屋租赁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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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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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交纳的保证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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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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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文昌中路672号(人民大厦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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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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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87314162 孙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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