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热烈祝贺扬州恒升产权交易网上线!
站内搜索:
扬州恒升产权交易网  
2011-09-09

扬州市商务局房屋招租公告(2011.9.9-2011.9.29)

发布单位:扬州市产权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1年9月9日

招租单位

扬州市商务局

招 租 房 屋

基 本 情 况

房屋1:扬州市维扬路256号,三楼两间面积共约35平方米,租金参考价:八千元/年,该房只能作为办公用房;

房屋2:扬州市文昌西路18号后二楼,面积约20平方米,租金参考价:五千元/年,该房只能作为办公用房;

房屋3:扬州市文昌西路18号,面积约232.8平方米,租金参考价:十五万三千元/年,该房只能作为办公、文具、服装、酒店用品经营用房;

房屋4:扬州市文昌西路18号,面积约770平方米,租金参考价:四十四万元/年,该房只能作为银行、保险营业用房;

房屋5:扬州市立新路9号,自行车棚,租金参考价:二千五百元/年 ;

房屋6:扬州市立新路9号,厕所改建房,租金参考价二千七百元/年;

房屋7:扬州市立新路9号,货房,租金参考价六千元/年。

租赁期

3年

报名起止日期

 2011年9月9日至2011年9月29日

意向承租人应备

条件及承诺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

2、承租房屋使用用途符合法律和扬州市城市管理要求以及扬州市商务局自身管理的要求;

3、租金按年结算,先付后租,由承租人在每承租年度的前10天内交付给招租单位;

4、承租人补偿原承租人的装潢费用,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后,承租人10日内无条件搬离所租房屋。

意向承租人报名

时应提交材料

1、单位登记证明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联系地址和电话;

2、单位负责人、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和单位授权委托书;

3、自然人报名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联系地址和电话;

4、《承诺书》承诺履行公告中承租人应承诺事项,并保证所提交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无虚假和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事项,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5、填写《房屋租赁报名表》。

保证金(元)

意向承租人报名时每处应交纳的保证金2000元

联系地址

扬州市文昌中路672号(人民大厦东侧)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孙先生   0514-87314162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验证码:
  
政策法规
产权知识
访客浏览
总共访问:
友情链接
本网站发布的信息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中路471号(扬州市财政局)
[苏ICP备050058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