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广播电视总台房屋招租公告(2011.9.2-2011.9.22)
发布单位:扬州市产权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 2011年9月2日
招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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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广播电视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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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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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汶河南路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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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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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位于汶河南路29号,房屋主体建筑产权面积约3500平方米。地处市区较为繁华地段,地理位置较为优越。现拟对该处房屋及装潢设施、内部资产、附属地下室就实物现状(含消防设施)进行整体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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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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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租金底价为78万元,租金确定后前3年不变,从第4年起每3年递增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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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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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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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起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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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2日—201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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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应备条件及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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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租房屋只能用于办公或经济型品牌酒店经营;
2、用于办公房的承租单位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且提供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的法人企业保证担保。招租房屋仅限于承租人本单位内部整体使用。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3、用于品牌酒店经营承租单位为扬州地区注册的专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且提供价值不低于100万元的固定资产担保或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的法人企业保证担保。意向承租人需要提交由经营年限在5 年以上,且现有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亿元的经济型品牌酒店运营商出具的,扬州地区加盟许可书面合作意向。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4、承租房使用用途符合法律法规和扬州市城市管理要求;5、承租人具备履约能力,自愿履行经营方的义务,不得将承租房对外分割分包转租。一年内保证投入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用于出租物装修和改造;承租人完全认同招租单位提供的租赁合同文本,并承诺按该合同文本履行承租人义务;
6、承租人不得更改房屋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通过招租单位认证方可进行;
7、意向承租人先到扬州广播电视总台了解该房屋的现有状况,凭广播电视总台确认意向承租人已了解该房屋现有状况的有关手续,到扬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报名登记;
8、承租人录用5—6名原企业职工,薪酬不低于原所在企业发放标准;
9、承租人签约时须缴纳承租履约保证金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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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方报名时应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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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联系地址和电话;
2、意向承租位负责人、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和授权委托书;
3、《承诺书》承诺履行公告中招租房使用用途要求,并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无虚假和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事项,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4、承租房屋用于办公的应提交保证担保合同。意向承租人用于品牌酒店经营的,应提供固定资产证明复印件或保证担保合同及符合上述条件的品牌酒店运营商出具的书面许可加盟意向;
5、填写《房屋租赁报名表》、缴纳意向承租保证金、领取租赁合同文本等竞租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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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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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方报名时应交纳保证金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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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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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文昌中路672号(人民大厦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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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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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先生:0514-87314162 ;虞先生:0514-85889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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