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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30

                   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房屋招租公告(2011.8.30-2011.9.20)

发布单位:扬州市产权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 2011 年8月30日

招租单位

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

房屋位置

扬州市江都路558号技师学院校园内

基本情况

1.东区生活服务部:面积42㎡。该房屋租金参考价250000元/年,原租赁合同已到期。

2.36号楼生活服务部:面积40㎡。该房屋租金参考价50000元/年。

3.东湖生活服务部:面积12㎡。该房屋租金参考价15000元/年,原租赁合同已到期。

租赁期

2011年9月20日起至2012年9月5日

租金参考价

见上

报名起止日期

2011年8 月 30 日至2011年9月 20 日

承租人应备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

2、承租房屋使用用途符合法律和扬州市城市管理要求;

3、租金壹年结算一次,先付后租,承租期间不得转租或分租;

4、不得更改房屋结构;

5、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后,承租人10日内无条件搬离所租房屋。

6、各承租人缴纳承包合同保证金,严格遵守学院的各项管理规定,违者扣除承包合同保证金。

7、新承租人的装璜、装修费用出租方不承担,由承租人自已承担。承租方的水、电费用按月按实结算交给学院。

意向承租人报名时

应提交材料

1、单位登记证明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联系地址和电话;

2、单位负责人、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和单位授权委托书;

3、自然人报名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联系地址和电话;

4、《承诺书》承诺履行公告中公开信息所截的全部承租要求。并保证所提交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无虚假和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事项,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5、填写《房屋租赁报名表》。

保证金(万元)

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交纳的保证金壹万元   

联系地址

扬州市文昌中路672号(人民大厦东侧)

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0514-87314162  孙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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