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体育中心房屋招租公告(2011.8.25-2011.9.15)
发布单位:扬州市产权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 2011年 8月25 日
招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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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体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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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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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友谊路20号体育场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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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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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面积约549平方米,现经营真爱练歌房(二楼看台斜坡房含公用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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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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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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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参考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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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万元/年(第二年递增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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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起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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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25日至201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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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应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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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自然人或单位。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
2、 承租房使用用途符合法律和扬州市城市管理要求,租用后体育中心举办大型活动将受到的影响;
3、租金半年结算壹次,先付后租;水电费两个月结算壹次,按实缴;
4、承租房屋不得从事餐饮、超市、土特产、易燃易爆品销存等影响环境的行业;
5、此房屋非空房,意向承租人先到扬州市体育中心了解该房屋的现有状况及所承担的费用,凭体育中心有关手续到扬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报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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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人报名时
应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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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登记证明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联系地址和电话;
2、单位负责人、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和单位授权委托书;
3、自然人报名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联系地址和电话;
4、《承诺书》承诺履行公告中招租房使用用途要求,并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无虚假和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事项,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5、填写《房屋租赁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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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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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交纳的保证金 壹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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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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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文昌中路672号(人民大厦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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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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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87314162 孙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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