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热烈祝贺扬州恒升产权交易网上线!
站内搜索:
扬州恒升产权交易网  
2010-12-30

广陵区妇联房屋招租公告(2010.12.30-2010.1.20
发布单位:扬州市产权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 2010 1230
 
招租单位
广陵区妇联
房屋位置
大梅家巷,集贤二村4幢102室
基本情况
位于大梅家巷,集贤二村4幢102室,面积39.37平方米,门面房。(该房子于2011年3月18日到期)
租赁期
2年
租金参考价
12000元/年
报名起止日期
2010年12月30日——2011年1月20日
承租人应备条件
及承诺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
2、承租房屋使用用途符合法律和扬州市城市管理要求;
3、该房屋出租仅用于家政中介服务;
4、承租人租金采用先付款后租用方式,租金按年缴纳;
5、投标报价只含房屋租金,不包括日常使用的水电费、房屋维护、内部装饰装潢费、垃圾清运费、工商、税务、城管、治安等相关部门收取的费用;
6、中标人在合同期内不得变更承租人,不得分租或转租给其他租赁人;
7、承租人在租赁期内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如需对房屋进行改造装修,应征得招标人同意后方能实施;
8、承租人在租赁期内负责房屋的维修并承担费用;
9、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因使用不当或其它人为因素造成房屋损坏的,承租人负责全额赔偿甲方的所有经济损失,并负责维修;
10、承租人承诺应政策调整、整体规划需要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出租方提前收回所租房屋时,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并不以任何借口拖延交房。但有权要求出租房退还提前退租所剩余的房屋租金。
意向承租人报名时
应提交材料
1、单位登记证明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联系地址和电话;
2、单位负责人、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和单位授权委托书;
3、自然人报名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联系地址和电话;
4、《承诺书》承诺履行公告中公开信息所截的全部承租要求。并保证所提交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无虚假和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事项,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5、填写《房屋租赁报名表》。
保证金(万元)
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交纳的保证金0.2万元  
联系地址
扬州市文昌中路672号(人民大厦东侧)
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0514-87314162  孙先生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验证码:
  
政策法规
产权知识
访客浏览
总共访问:
友情链接
本网站发布的信息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中路471号(扬州市财政局)
[苏ICP备050058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