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体育中心房屋招租公告(2010.12.14-2011.1.4)
发布单位:扬州市产权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14日
招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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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体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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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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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友谊路20号体育场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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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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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1):此房屋位于友谊路20号体育场,面积约94平方米。该房屋现经营太极酒吧,租期到2010年12月28日止。租金参考价3.3万元/年(第二年递增10%)。
房屋(2):此房屋位于友谊路20号体育场,面积约112平方米,该房屋现经营星辰图文,租期到2010年12月31日止。租金参考价4.235万元/年。
房屋(3):此房屋位于友谊路20号体育场,面积约94平方米。该房屋现经营星辰烟酒百货,租期到2011年1月31日止。租金参考价3.63万元/年。新承租人须在2011年2月1日后,方可获得租赁权。
房屋(4):此房屋位于友谊路20号体育场,面积93.5+250平方米。该房屋现经营和宝贸易、李宁专卖店及和宝贸易仓库,租期到2011年1月31日止。租金参考价8.25万元/年(第二年递增10%)。新承租人须在2011年2月1日后,方可获得租赁权。
房屋(5):此房屋位于友谊路20号体育场,面积约160平方米。该房屋现经营杰杰酒吧,租期到2011年2月28日止。租金参考价5.808万元/年。新承租人须在2011年3月1日后,方可获得租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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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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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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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起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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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14日至201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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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应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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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自然人或单位。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2、承租房使用用途符合法律和扬州市城市管理要求;
3、租金半年结算壹次,先付后租;水电费两个月结算壹次,按实缴;
4、承租房屋不得从事旅馆、餐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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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人报名时
应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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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登记证明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联系地址和电话;
2、单位负责人、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和单位授权委托书;
3、自然人报名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联系地址和电话;
4、《承诺书》承诺履行公告中招租房使用用途要求,并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无虚假和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事项,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5、填写《房屋租赁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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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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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交纳的保证金 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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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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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淮海路108号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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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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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87314162 孙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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