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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02

扬州市科技局房屋招租公告(2011.8.2-2011.8.22)
发布单位:扬州市产权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 2011年8月2日
 
招租单位
扬州市科技局
房屋位置
扬州市文昌中路403号
基本情况
该房屋位于文昌中路403号,座南朝北,面积约14平方米。
租赁期
2011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0日
租金参考价
人民币五万元/年
报名起止日期
2011年8月2日至2011年8月22日
承租人应备条件
及承诺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
2、承租房屋使用用途符合法律和扬州市城市管理要求;
3、租金每年结算一次。先付租金后使用。租赁期间不得转租;
4、招租行业为:花草、文具、服装、百货;
5、使用出租人提供的租赁合同;(文本可在扬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查阅)
6、新承租人装修费用自付,且补偿原承租人的装修费用,承租人另需遵守所出具的承诺。
意向承租人报名时
应提交材料
1、单位登记证明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联系地址和电话;
2、单位负责人、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和单位授权委托书;
3、自然人报名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联系地址和电话;
4、《承诺书》承诺履行公告中公开信息所截的全部承租要求。并保证所提交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无虚假和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事项,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5、填写《房屋租赁报名表》。
保证金(万元)
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交纳的保证金 0.2 万元  
联系地址
扬州市文昌中路672号(人民大厦东侧)
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0514-87314162  孙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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