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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02

扬州市湾头中学房屋招租公告(2011.8.2-2011.8.22
发布单位:扬州市产权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1年8月2日
 
招租单位
扬州市湾头中学
房屋位置
扬州市湾头镇迎宾路
基本情况
学校大门边,临街,纵向七间210平方米。
租赁期
2011年9月8日至2014年12月31日
租金参考价
28000元/年
报名起止日期
2011年8月2日至2011年8月22日
承租人应备条件
及承诺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
2、承租房屋使用用途符合法律和扬州市城市管理要求;
3、租金每年结算一次,先付后租,承租期间不得转租或分租;
4、承租人不得从事网吧、旅馆、游戏室经营;不得从事烟花爆竹、油漆等易燃易爆品的经营;不得经营餐饮服务;
5、不得更改房屋结构;
6、新承租人补偿原租户的装修费用;新承租人的装潢、装修费用由承租人自己承担,租赁期满后承租人无条件退出。
意向承租人报名时
应提交材料
1、单位登记证明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联系地址和电话;
2、单位负责人、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和单位授权委托书;
3、自然人报名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联系地址和电话;
4、《意向承诺书》承诺履行公告中公开信息所载的全部承租要求。并保证所提交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无虚假和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事项,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5、填写《房屋租赁报名表》。
保证金(元)
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交纳的保证金2000元  
联系地址
扬州市湾头中学
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18012131923  廖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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