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商务局房屋招租公告(2011.3.30-2011.4.20)
发布单位:扬州市产权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 2011年3月30日
招租单位
|
扬州市商务局
|
房屋位置
|
扬州市维扬路256号
|
基本情况
|
1、三楼一间办公用房,建筑面积约20平方米,该招租房屋只能做为办公使用,租金参考价六仟元/年。
2、三楼一间办公用房,建筑面积约20平方米,该招租房屋只能做为办公使用,租金参考价六仟元/年。
3、三楼一间办公用房,建筑面积约13平方米,该招租房屋只能做为办公使用,租金参考价四仟元/年。
4、三楼一套三间办公用房,建筑面积约60平方米,该招租房屋只能做为办公使用,租金参考价一万八仟元/年。
5、二楼一套三间办公用房,建筑面积约60平方米,该招租房屋只能做为办公使用,租金参考价一万八仟元/年。
|
租赁期
|
三年
|
报名起止日期
|
2011年3月30日至2011年4月20日
|
承租人应备条件
及承诺
|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
2、承租房屋使用用途符合法律和扬州市城市管理要求;以及扬州市商务局自身管理的要求;
3、租金按年结算,先付后租,由承租人在每承租年度的前10天内交付给招租单位;
4、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后,承租人10日内无条件搬离所租房屋。
|
意向承租人报名时
应提交材料
|
1、单位登记证明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联系地址和电话;
2、单位负责人、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和单位授权委托书;
3、自然人报名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联系地址和电话;
4、《承诺书》承诺履行公告中公开信息所截的全部承租要求。并保证所提交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无虚假和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事项,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5、填写《房屋租赁报名表》。
|
保证金
|
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交纳的保证金2000元
|
联系地址
|
扬州市文昌中路672号(人民大厦东侧)
|
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
0514-87314162 孙先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