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城市供水节水管理办公室房屋招租公告(2011.3.9-2011.3.29)
发布单位:扬州市产权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 2011年3月9日
招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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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城市供水节水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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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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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秋雨西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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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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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起第1间,面积约35平方米,年租金参考价18000.00元,不含税,另相关的税金仍由承租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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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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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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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起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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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9日至201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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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应备条件
及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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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
2、承租房屋使用用途符合法律和扬州市城市管理要求;
3、租金壹年结算壹次,先付后租;
4、承租房屋不得从事餐饮业、足疗、网吧、旅馆、游戏室及鲜活农贸产品销售;
5、不得更改房屋结构;
6、新承租人装修费用自付,且补偿原承租人的装修费用,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承租人10日内无条件搬离所租房屋;
7.水电费自付,门前“四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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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人报名时
应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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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登记证明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联系地址和电话;
2、单位负责人、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和单位授权委托书;
3、自然人报名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联系地址和电话;
4、《承诺书》承诺履行公告中公开信息所截的全部承租要求。并保证所提交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无虚假和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事项,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5、填写《房屋租赁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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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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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交纳的保证金0.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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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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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文昌中路672号(人民大厦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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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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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87314162 孙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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