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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08

 

扬州市广陵小学房屋招租公告(2011.3.8-2011.3.28
发布单位:扬州市产权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  2011 3 8
招租单位
扬州市广陵小学
房屋位置
广陵路花菊巷5号
基本情况
此处系原广陵幼儿园房屋面积466.3 平方米,处于老城区小巷内,可以作为办公或集体宿舍使用,但房屋空关多年,有一定损坏,需要承租人先投资修缮后,保证房屋安全后才能使用,承租人须承担房屋租赁期的安全使用责任。
租赁期
三年
租金参考价
1.2万元/年
报名起止日期
2011年3月8日至2011年3月28日
承租人应备条件
及承诺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
2、承租房屋使用用途符合法律和扬州市城市管理要求;
3、租金一年结算一次,先付后租,承租期间不得转租或分租;
4、承租房不得从事网吧、旅馆、游戏室、烟花爆竹、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经营,不得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
5、承租人在修缮过程中如需改变结构方案得到甲方同意;
6、由承租人负责租赁期的房屋维修并承担费用,确保房屋使用安全。
意向承租人报名时
应提交材料
1、单位登记证明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联系地址和电话;
2、单位负责人、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和单位授权委托书;
3、自然人报名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联系地址和电话;
4、《承诺书》承诺履行公告中公开信息所截的全部承租要求。并保证所提交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无虚假和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事项,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5、填写《房屋租赁报名表》。
保证金(万元)
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交纳的保证金0.4万元  
联系地址
扬州市文昌中路672号(人民大厦东侧)
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0514-87314162  孙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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