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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7

扬州市大运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房屋招公告(2023.3.27-2023.4.10

发布单位:扬州产权综合服务市场      发布日期:2023327

招租单位

扬州市大运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招租房屋位置

扬州市广陵区大武城巷1号、3号、5-1号贾氏盐商宅院、花厅

基本情况

建筑面积1716.5㎡,首年租金300000 元(免租期由招租单位自行决定),每两年递增16%。目前项目整体区块未完全竣工,预期竣工交付时间为2023年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如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延期竣工交付,承租人与招租单位另行约定)。

租赁期

10年

租金参考价

30万元/年

报名起止日期

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4月10日17时止(工作日)

承租人应备条件

及承诺

1、承租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为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参加本招租活动前三年内,没有处于被勒令停业,报名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体以招租单位开具的证明为准);

2、该项目定位为古城文化艺术新空间,其经营业态采用文化艺术展陈、特色餐饮、文化办公等复合功能,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经营业态要求:可用于经营轻食甜品、中西快餐、办公经营、体验空间、清吧餐饮、花艺茶道等业态,使用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扬州市城市管理要求;

(2)意向承租人被确定为承租人后,必须按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对本项目建筑进行保护利用。文物利用应对宅院及古城的历史、文化、价值有充分的理解和研究深度,保护利用方向应与自身气质相符,推动其成为古城文化繁荣的活态化载体。承租人提交的策划方案、规划设计方案、平面设计效果图等,需经省级文物相关评审专家评审通过,并经出租方认可;

(3)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动用明火等威胁文物建筑安全的活动。

3、意向承租人在报名前,须递交规划设计方案、平面设计效果图至招租单位处,招租单位对符合报名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出具证明,意向承租人凭证明至扬州产权综合服务市场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4、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5、承租人擅自将租赁财产从事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6、承租人须交付合同履约保证金50000元;

7、出租方以现有房屋状况交付,意向承租人应充分了解该房屋现状。租赁期间整个项目范围内的日常维护、安全管理、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由承租人负责;

8、租金每半年结算一次,先付后租,由承租人提前10天交付给出租方;

9、意向承租人在承租该房后,由其与前轮承租户就相关的交接等后续事务进行洽谈处理。招租单位对前后轮交接后续事宜不承担任何法律义务和经济补偿责任;

10、承租人装修时不得改变房屋现有结构,如有违反,出租人可单方解除本协议,并向承租人主张违约责任。

11、承租人应谨慎做好房屋的消防、治安、卫生、环境管理工作,杜绝一切事故隐患。出租人有权对承租人的相关工作提出整改意见,承租人须积极配合出租人进行整改。

12、意向承租人一旦报名,即应视为同意和接受招租公告中的全部条件和要求。意向承租人一旦成为承租人后,应在出租人通知的期限内到出租人指定的地点,并按照出租人的要求及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文本的条款,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不得提出异议。如有违反,出租人取消承租人的承租资格,没收其保证金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13、本次招租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扬州市大运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意向承租人在报名前必须事先与招租单位联系现场看房,再凭招租单位开具的证明到扬州产权综合服务市场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交材料

1、意向承租人为法人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提交报名资料、现场确认;

2、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交材料:

(1)法人报名应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

(2)法人委托报名的还应提交: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填写《房屋租赁报名表》、《承诺书》以及提交公告约定的其他报名材料(法人报名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4)招租单位开具的证明。

3、意向承租人提交的《承诺书》承诺履行公告中公开信息所载的全部承租要求。按收费标准向扬州产权综合服务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每宗交易按年租金(第一年)成交价1%支付,最低不低于500元/宗;最高不超过50000元/宗),并保证所提交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无虚假和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事项,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4、意向承租人应提交意向承租人应备条件及承诺里所须的所有材料。

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经办人须查看原件

竞价方式

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协议方式租赁;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权市场将组织一次性书面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保证金(万元)

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交纳的保证金叁万元整  

联系地址

扬州市扬子江北路471号(扬州财会服务中心4号楼1楼)

联系电话联系人

0514-80597159 张先生 

备注:

1、意向承租人被确定为承租人后放弃承租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承担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2、对新老承租人在房屋交接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招租单位负责协调处理到位,确保无租权纠纷。

3、如发生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招租活动不能进行的,或招租活动有争议且尚未解决的,或其他依法应当中止或终止的情形,扬州产权综合服务市场有权中止或终止本次招租活动,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4、意向承租人需在报名起止日期内完成报名程序及保证金缴纳,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程序的,报名无效;

5、保证金缴纳应通过转账方式(不接受现场现金缴纳及刷卡),未按照规定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报名无效;

6、法人单位报名的,应从法人单位基本户转账,未按照要求缴纳保证金的,报名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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