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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5

扬州市运和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土地招租公告2023.3.15-2023.3.28
发布单位:扬州产权综合服务市场   发布时间2023315

招租单位

扬州市运和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房屋位置

GZ132地块(运河南路西侧,连云路北侧)

基本情况

GZ132地块(运河南路西侧,连云路北侧)面积:41160平方米。

租赁期

2年

租金参考价

802616元/年

报名起止日期

2023315日至202332817时止(工作日)

承租人应备条件

及承诺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
2、承租土地使用用途必须符合法律和扬州市城市管理要求;
3、租金:GZ132地块(运河南路西侧,连云路北侧)为半年缴,合同履约保证金:壹拾万元整。先付后租,承租期间不得转租或分租,且不得更改土地结构;
4、只限于用于无动力亲子乐园类型项目,场内禁止建设任何游乐设施;招租单位只负责提供场地使用,场内任何设施安全及运营手续问题由承租方负责;
5、乙方在支付租金期限内,未经甲方同意,超期30天不能支付甲方足额租金的,甲方有权收回土地,并限定乙方在30天内清理场地物产,超期不清理的物产归甲方所有;
6、合同期内不得转租,承租人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或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7、如因国家征用该地块,征地补偿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乙方租赁土地上附着物的赔偿归乙方所有,其余归甲方或原土地主所有,本协议自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8、租赁期内,如政府或集团有重大开发项目需使用该地块或因其他政策原因租赁物另有他用,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退出,本合同立刻终止,甲方需退回乙方预交租金中未实使用期间的部分,乙方其余损失不予赔偿;
9、本次房屋招租的解释权归扬州市运和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有(意向承租人在报名前必须事先与招租单位联系现场察看,再凭招租单位开具的证明到扬州产权综合服务市场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意向承租人报名时

应提交材料

1、意向承租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提交报名资料、现场确认;
2、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到场提交报名资料、现场确认;
3、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交材料:
(1)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名应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
(2)法人或其他组织委托报名的还应提交: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自然人报名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
(4)填写《房屋租赁报名表》、《承诺书》以及提交公告约定的其他报名材料(法人报名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5)提供招租单位出具的证明。
4、意向承租人提交的《承诺书》承诺履行公告中公开信息所载的全部承租要求。按收费标准向扬州产权综合服务市场支付交易服务费(每宗交易按年租金(第一年)成交价1%支付,最低不低于500元/宗;最高不超过50000元/宗),并保证所提交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无虚假和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事项,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5、意向承租人应提交意向承租人应备条件及承诺里所须的所有材料。
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经办人须查看原件

竞价方式

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采用协议方式租赁;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产权市场将组织一次性书面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保证金

1、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交纳的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不接受刷卡、存折、微信、支付宝以及现金缴款);

2、未中租者10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联系地址

扬州市扬子江北路471号扬州市财政局(4号楼1楼)

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0514-80597159 张先生

备注:

1、意向承租人被确定为承租人后放弃承租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承担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2、如发生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招租活动不能进行的,或招租活动有争议且尚未解决的,或其他依法应当中止或终止的情形,扬州产权综合服务市场有权中止或终止本次招租活动,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3、意向承租人需在报名起止日期内完成报名程序及保证金缴纳,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程序的,报名无效;

4、保证金缴纳应通过转账方式(不接受现场现金缴纳及刷卡),未按照规定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报名无效;

5、个人报名的,应从本人银行账户转账;法人单位报名的,应从法人单位基本户转账,未按照要求缴纳保证金的,报名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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