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节能监察中心房屋招租公告(2013.1.8-2013.1.28)
发布单位:扬州市产权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3 年 1月 8 日
招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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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节能监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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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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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文昌中路632-6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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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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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昌中路632-636号一楼及三~五楼约1200m2;
(2)该房屋一楼店堂面积近370㎡,店堂后有近60 m2不属于节能监察中心的房屋,为原承租人另租的一民房,此房与店堂打通相连,不属本次房屋公开招租的范围。意向承租人参与招租,报名前,须与原承租人协商解决好上述近60 m2不属于节能监察中心房屋的租赁事宜,并有书面协议。
(3)原承租人在三楼后平台自行搭建了近100㎡的简易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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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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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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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参考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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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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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起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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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8日至2013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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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应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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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独立企业法人单位,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含)以上,具有良好的信誉,无不良信誉记录;
2、承租房屋使用用途符合法律和扬州市城市管理要求;
3、租金每半年结算一次,先付后租,承租期间不得转租;
4、承租房只能用于服装、文具、电器、超市等行业经营及办公场所;
5、新承租人承租时须交纳承租保证金30000元,同时新承租人补偿原承租人的装潢和经营设施等费用;
6、新承租人的装潢、装修费用由承租人自己解决,出租方不承担;
7、承租房的水电费凭卡自行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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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人报名时
应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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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登记证明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联系地址和电话;
2、单位负责人、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和单位授权委托书;
3、《承诺书》承诺履行公告中公开信息所载的全部承租要求。并保证所提交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无虚假和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事项,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4、填写《房屋租赁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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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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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交纳保证金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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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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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文昌中路672号(人民大厦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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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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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87314162 孙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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