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文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房屋招商公告(2022.12.13-2022.12.26)
发布单位:扬州产权综合服务市场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13日
招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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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文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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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房屋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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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邗江区国展路108号(扬州运河大剧院B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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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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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测建筑面积约58159.6平方米的房屋(地上可出租面积约16767平方米,地下可使用面积约为2122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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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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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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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参考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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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年920万元/年起,本合同期限内前3年度租金不递增,从第4年度开始,每两年租金在上一轮租金基础上递增5%。即:第4年租金在第3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第6年租金在第4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以此内推至租赁期限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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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起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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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3日至2022年12月26日17时止(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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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应备条件
及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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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为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含3000万及以上),经营范围:需具备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范围,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
2、承租房屋用途限商业:
3、承租人签订合同时须交付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4、招租单位以现有房屋状况交付,意向承租人应充分了解该房屋现状。租赁期间房屋的日常维护、安全管理、水电费和物管费由承租人负责;
5、房屋租金每季度结算一次,先付后用,由承租人提前10天交付给招租单位;
6、意向承租人一旦报名,即应视为同意和接受招租公告中的全部条件和要求。意向承租人一旦成为承租人后,应在招租单位通知的期限内到招租单位指定的地点,并按照招租单位的要求及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文本的条款,与招租单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不得提出异议。如有违反,招租单位取消承租人的承租资格,没收其保证金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7、意向承租人被确定为承租人后,须经招租单位同意,可以就标的项目分割后以自营、联营、合作、转租等合法形式开展标的项目内的商业经营,否则招租单位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8、本次招租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扬州市文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意向承租人在报名前必须事先与招租单位联系现场看房,并将业态方案交招租单位审核,审核通过后,再凭招租单位开具的证明到扬州产权综合服务市场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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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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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人为法人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提交报名资料、现场确认;
2、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交材料:
(1)法人报名应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
(2)法人委托报名的还应提交: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填写《房屋租赁报名表》、《承诺书》以及提交公告约定的其他报名材料(法人报名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4)招租单位开具的证明。
3、意向承租人提交的《承诺书》承诺履行公告中公开信息所载的全部承租要求。按收费标准向扬州产权综合服务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每宗交易按年租金(第一年)成交价1%支付,最低不低于500元/宗;最高不超过50000元/宗),并保证所提交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无虚假和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事项,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4、意向承租人应提交意向承租人应备条件及承诺里所须的所有材料。
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经办人须查看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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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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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采用协议方式租赁;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产权市场将组织一次性书面报价方式确定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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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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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交纳的保证金人民币伍佰万元整 (不接受刷卡、存折、微信、支付宝以及现金缴款);
2、未中租者10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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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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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扬子江北路471号(扬州财会服务中心3号楼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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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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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82055260 冯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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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意向承租人被确定为承租人后放弃承租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承担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2、对新老承租人在房屋交接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招租单位负责协调处理到位,确保无租权纠纷。
3、如发生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招租活动不能进行的,或招租活动有争议且尚未解决的,或其他依法应当中止或终止的情形,扬州产权综合服务市场有权中止或终止本次招租活动,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4、意向承租人需在报名起止日期内完成报名程序及保证金缴纳,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程序的,报名无效;
5、保证金缴纳应通过转账方式(不接受现场现金缴纳及刷卡),未按照规定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报名无效;
6、法人单位报名的,应从法人单位基本户转账,未按照要求缴纳保证金的,报名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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