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西路456号2幢201房屋招租公告(2022.8.17-2022.8.30 )
发布单位:扬州产权综合服务市场 发布时间: 2022年 8 月 17 日
招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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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民兴置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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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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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西路456号(华城科技广场)2幢2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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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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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商业建筑面积259.25平米,总层数24层。钢筋混凝土结构,毛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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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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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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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
参考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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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年房屋租金底价为:1.4元/日/平米,即132477元/年,第三年、第五年房屋租金分别在其前一年的基础上增长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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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
起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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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 月 17 日至2022年 8 月 30 日17时止(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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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应备条件
及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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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人须为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
2、承租房屋使用用途必须符合法律和扬州市城市管理要求。
3、租金按年结算,承租人承租时须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保证金35000元整,先付后租,由承租人在每承租年度的前28天内交付给招租单位,承租期间不得转租或分租。
4、招租单位以房屋、场地的现状出租,不负责办理意向承租人承租期间因经营管理所需要办理的其它任何证照手续,此次招租没有免租期,租赁期间非招租单位原因对承租单位经营造成影响,招租单位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5、承租人应在租赁期满后次日,将场地房屋、原有装修设施等保持完好地交还给招租单位。招租单位对意向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增添的装修、设施等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或赔偿责任。
6、无论何方承租,招租单位同意该房屋在具备交付条件后才予以交付承租人使用,租赁起租日由招租单位决定。
7、意向承租人先到招租单位咨询、登记后,招租单位认为意向承租人符合报名条件的,为其出具证明,意向承租人凭招租单位出具的证明到扬州产权综合服务市场报名,意向承租人需提供上述相关资料。意向承租人一旦报名,即应视为同意和接受招租公告中的全部条件和要求。意向承租人一旦成为承租人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招租单位的要求及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文本的条款,与招租单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不得提出异议。承租人拒绝签约的,视同违约,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8、本次房屋招租的最终解释权归扬州民兴置业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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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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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交材料:
(1)法人报名应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
(2)法人委托报名的还应提交: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填写《房屋租赁报名表》、《承诺书》以及提交公告约定的其他报名材料(法人报名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4)提供招租单位出具的证明。
2、意向承租人提交的《承诺书》承诺履行公告中公开信息所载的全部承租要求。按收费标准向扬州产权综合服务市场支付交易服务费(每宗交易按年租金(第一年)成交价1%支付,最低不低于500元/宗;最高不超过50000元/宗),并保证所提交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无虚假和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事项,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3、意向承租人应提交意向承租人应备条件及承诺里所须的所有材料。
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经办人须查看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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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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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人民币15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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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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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协议方式租赁;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权市场将组织一次性书面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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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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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扬子江北路471号3号楼2楼(扬州财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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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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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82055260 15050717616冯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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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意向承租人被确定为承租人后放弃承租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承担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2、对新老承租人在房屋交接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招租单位负责协调处理到位,确保无租权纠纷;
3、如发生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招租活动不能进行的,或招租活动有争议且尚未解决的,或其他依法应当中止或终止的情形,扬州产权综合服务市场有权中止或终止本次招租活动,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4、意向承租人需在报名起止日期内完成报名程序及保证金缴纳,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程序的,报名无效;
5、保证金缴纳应通过转账方式(不接受现场现金缴纳及刷卡),未按照规定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报名无效;
6、法人单位报名的,应从法人单位基本户转账,未按照要求缴纳保证金的,报名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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