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商务局房屋招租公告(2012.11.8-2012.11.28)
发布单位:扬州市产权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2.11.8
招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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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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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租 房 屋
基 本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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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1、扬州市维扬路256号一楼4间办公房,面积共约80平方米,租金参考价二万四千元/年,该房只能作为办公用房;
房屋2、扬州市维扬路256号二楼2间办公房,面积共约44平方米,租金参考价一万二千元/年,该房只能作为办公用房;
房屋3、扬州市维扬路256号三楼1间办公房;面积共约20平方米,租金参考价六千元/年,该房只能作为办公用房;
房屋4、扬州市维扬路256号六楼1间办公房;面积共约90平方米,租金参考价二万元/年,该房只能作为办公用房;
房屋5、扬州市立新路9号车库;面积约38平方米,租金参考价三千元/年,该房只能作为库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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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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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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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起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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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8日至201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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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人应备
条件及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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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
2、承租房屋使用用途符合法律和扬州市城市管理要求以及扬州市商务局自身管理的要求;
3、租金按年结算,先付后租,由承租人在每承租年度的前10天内交付给招租单位;
4、承租人补偿原承租人的装潢费用,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后,承租人10日内无条件搬离所租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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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人报名
时应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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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登记证明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联系地址和电话;
2、单位负责人、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和单位授权委托书;
3、自然人报名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联系地址和电话;
4、《承诺书》承诺履行公告中承租人应承诺事项,并保证所提交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无虚假和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事项,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5、填写《房屋租赁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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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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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人报名时每处应交纳的保证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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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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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文昌中路672号(人民大厦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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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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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先生 0514-87314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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