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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7

扬州生活科技学校房屋招租公告(2022.6.27-2022.7.8)

发布单位:扬州产权综合服务市场   发布时间:2022年6月27日

招租单位

扬州生活科技学校

招租房屋位置

扬州市文昌中路579号蕴博大厦第23层房屋

基本情况

房屋建筑面积约750㎡,坐落于扬州市主干道文昌中路与扬子江中路交叉口东南角,江苏生活高级技工学校(扬州生活科技学校)院内,产权清晰,层高3.6m²,以房屋实际现状为准,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内有停车位,方便停车,商业繁华程度较好,附近有学校、超市、银行等公共服务机构。

租赁期

5年

租金参考价

人民币41.58万元/年

报名起止日期

2022年6月27日至2022年7月8日17时止(工作日)

承租人应备条件及承诺

(1)意向承租人必须是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且为扬州地区注册的专业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范围须具备酒店投资管理、住宿、餐饮、会务服务等,注册需满两年以上,注册资本超过1500万元以上(于2017年1月1日后增资无效),本市有从事全国连锁酒店门店及加盟协议和租房合同(以招租单位出具的证明为准);

(2)意向承租人不得借用、挂靠其他公司的资质,无欠缴房租记录,须提供近两年每年全额缴纳房租的所有票据或为自有产权(提供相应产权证明原件);

(3)意向承租人租用房产仅限用于经营全国连锁品牌(集团)酒店,不得从事其它经营业态和其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允许经营项目;

(4)成为承租人后,承租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与招租单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拒绝签约的且在承租期间不得转租或分租,否则视同承租人违约,本次招租无效,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5)租金每半年交一次,先付后租,承租人在每半年的前一个月预交给招租单位,除房租外承租人还需缴纳3个月的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承租期间不得转租或分租或进行非法活动;

(6)承租人应在租赁期满后次日将场地房屋、不可移动物品等保持完好的交还给招租人,可移动的设备设施由承租人自行清理,招租人对意向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增添的装修、设备设施等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或赔偿责任,逾期不还,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人民币肆万元整);

(7)招租人以房屋、场地的现 状出租,不负责办理意向承租人承租期间因经营管理所需要办理的其它任何证照手续,不负责租赁房屋的屋面和墙体等维修,如因屋面和墙体等原因造成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在签订租赁合同后,负责本项目所产生的如环卫管理费、水、电、气、税费及治安管理和更新维修保养所承租楼层的电力设施、消防设施等相关费用;

(8)此次租赁免半年装修工期,租赁期间非招租单位原因对承租单位经营造成影响,招租单位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9)租金起算日由招租单位决定;

(10)意向承租人先到招租单位咨询(意向承租人的经营范围必须在报名时告知招租单位并经招租单位同意)、登记后,招租单位认为意向承租人符合报名条件的出具证明,意向承租人凭招租单位出具的证明到扬州产权综合服务市场报名,意向承租人需提供上述相关资料;

(11)本次房屋招租的解释权归扬州生活科技学校所有。

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交材料

1、企业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联系地址和电话(地址和电话不得随意变更,否则招租单位对该地址的送达即视为有效送达);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企业授权委托书、本市从事全国连锁酒店加盟合同及租房协议(提交原件核对);
3、招租单位对符合意向承租报名条件的单位出具证明;
4、提供近两年每年全额缴纳房租的所有票据或为自有产权(提供相应产权证明原件);
5、《承诺书》承诺接受公告中公开信息所载的全部承租要求和至招租单位咨询、登记时其提出的条件,并按收费标准向扬州产权综合服务市场支付交易费(每宗交易按年租金(第一年)成交价1%支付,最低不低于500元/宗;最高不超过50000元/宗)。保证所提交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无虚假和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事项,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5、填写《房屋租赁报名表》;
6、意向承租人应提交意向承租人应备条件及承诺里所须的所有材料。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经办人须查看原件

保证金(元)

意向承租人在报名时即应交纳招租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未中租者10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竞价方式

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协议方式租赁;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权市场将组织一次性书面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及

联系人

扬州市扬子江北路471号(扬州财会服务中心)

0514-82055260 15050717616 冯先生 

学校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及

联系人

扬州市文昌中路579号

0514-80827799    芮先生

 

 

备注:

1、意向承租人被确定为承租人后放弃承租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承担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2、对新老承租人在房屋交接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招租单位负责协调处理到位,确保无租权纠纷;

3、如发生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招租活动不能进行的,或招租活动有争议且尚未解决的,或其他依法应当中止或终止的情形,扬州产权综合服务市场有权中止或终止本次招租活动,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4、意向承租人需在报名起止日期内完成报名程序及保证金缴纳,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程序的,报名无效;

5、保证金缴纳应通过转账方式(不接受现场现金缴纳及刷卡),未按照规定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报名无效;

6、法人单位报名的,应从法人单位基本户转账,未按照要求缴纳保证金的,报名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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