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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4

扬州市名城建设有限公司房屋招租公告(2022.3.14-2022.3.25)

发布单位:扬州市产权综合服务市场    发布时间:2022314

招租单位

扬州市名城建设有限公司

招租房屋位置

黄金坝路2号

基本情况

1、本次招租房屋目前有租户在租;租赁合同将于2022年3月31日到期,招租面积592.87平方米;

2、房屋水电表出户由在租租户自行解决,且其对该房屋做了较大装修投入,若有新租户竞价成功,需与在租租户沟通协商交接清场相关事宜。

租赁期

5年

年租金参考价

40万元/年

报名起止日期

2022年3月14日至2022年3月25日17时止(工作日)

承租人应备条件

及承诺

1、意向承租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为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

2、承租房屋使用用途必须符合法律和扬州市城市管理要求;

3、经营项目:商业办公用房;

4、意向承租人在承租该房屋时,承租人自行负责与原租户的退场等工作。如遇特殊原因(如需通过司法途径清理原承租户等)需延期,双方另行协商,招租单位对延期交房、清场、补偿等后续事宜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补偿责任;

5、招租单位对符合意向承租报名条件的单位出具证明,意向承租单位凭其证明到扬州市产权综合服务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6、支付方式为一年一付,先付后租;

7、房屋装修由承租人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装修方案须书面报告给出租人,出租人书面同意方案后方可执行。装修必须满足安全、消防要求方可开业。

8、承租人承租时需交纳履约保证金5万元,直到合同期满不再续租一周内,本金(无利息)退还承租人。

9、最终解释权为扬州市名城建设有限公司。

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交材料

1、意向承租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提交报名资料、现场确认。
2、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交材料:
(1)法人报名应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委托报名的还应提交: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填写《房屋租赁报名表》、《承诺书》以及提交公告约定的其他报名材料(法人报名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3、招租单位出具的证明。
4、意向承租人提交的《承诺书》承诺履行公告中公开信息所载的全部承租要求。按收费标准向扬州产权综合服务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每宗交易按年租金(第一年)成交价1%支付,最低不低于500元/宗;最高不超过50000元/宗),并保证所提交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无虚假和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事项,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以上材料复印件的,经办人须查看原件

竞价方式

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协议方式租赁;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权市场将组织一次性书面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保证金(万元)

1、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交纳招租保证金人民币40000元(不接受刷卡、支付宝、微信以及现金缴款);
2、未中租者10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联系地址

扬州市扬子江北路471号(扬州财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0514-82055260 15050717616冯先生  

 

备注:

1、意向承租人被确定为承租人后放弃承租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承担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2、如发生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招租活动不能进行的,或招租活动有争议且尚未解决的,或其他依法应当中止或终止的情形,扬州产权综合服务市场有权中止或终止本次招租活动,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3、意向承租人需在报名起止日期内完成报名程序及保证金缴纳,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程序的,报名无效;

4、保证金缴纳应通过转账方式(不接受现场现金缴纳及刷卡),未按照规定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报名无效;

5、法人单位报名的,应从法人单位基本户转账,未按照要求缴纳保证金的,报名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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