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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0

扬州工艺坊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房屋招租公告(2022.1.20-2022.2.7)

发布单位:扬州产权综合服务市场   发布时间:2022年1月20日

招租单位

扬州工艺坊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租房屋位置

扬州市盐阜路沿河街50号,扬州工艺坊A区6号精品馆

基本情况

该房地处扬州市盐阜路沿河街50号,扬州工艺坊A区6号精品馆,共1998.19㎡。

租赁期

1年

租金参考价

700000元/年

报名起止日期

2022年1月 20日至2022年2月7日17时止(工作日)

承租人应备条件

及承诺

1、意向承租人须为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

2、承租房屋使用用途必须符合法律和扬州市城市管理要求,以及扬州486商铺租赁管理协议;

3、承租房屋须符合招租单位的项目经营规划,意向承租人先到招租单位咨询、登记后,招租单位对符合意向承租报名条件的出具证明,意向承租人凭其证明到扬州产权综合服务市场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4、本次房屋招租合同期限为一年;未经招租单位许可,承租方不可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改造;招租单位对承租方在合同期内产生的未经同意的装修投入概不负责;

5、支付方式先付后租,承租期间不得自行转租或分租;承租房屋装修必须满足安全、消防要求方可开业;

6、承租人承租时需交纳履约保证金(按两个月租金计算),直到合同期满一周内,本金(无利息)退还承租人;

7、合同期间,如招租单位需对承租人租赁标的物所在区域的集聚区进行整体调整、或改造、或拆除或终止运营的,招租单位需提前30天告知承租人,承租人需无条件配合招租单位,并无条件提前解除合同,招租单位与承租人双方互不承担责任,承租人应及时将租赁标的物腾空并返还给招租单位,招租单位无息退还承租人剩余租赁时间的租金费用。

8、本次房屋招租的最终解释权为扬州工艺坊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意向承租人报名时

应提交材料

1、意向承租人为法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提交报名资料、现场确认;

2、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交材料:

(1)法人报名应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

(2)法人委托报名的还应提交: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填写《房屋租赁报名表》、《承诺书》以及提交公告约定的其他报名材料(法人报名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4)招租单位开具的证明。

3、意向承租人提交的《承诺书》承诺履行公告中公开信息所载的全部承租要求。按收费标准向扬州产权综合服务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每宗交易按年租金(第一年)成交价1%支付,最低不低于200元/宗;最高不超过10000元/宗),并保证所提交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无虚假和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事项,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4、意向承租人应提交意向承租人应备条件及承诺里所须的所有材料。

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经办人须查看原件

竞价方式

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协议方式租赁;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权市场将组织一次性书面报价确定承租方。

保证金(万元)

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交纳保证金人民币柒万元整

联系地址

扬州市扬子江北路471号3号楼2楼(扬州财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0514-82055260 冯先生  

 

备注:                              

1、房屋意向承租人被确定为承租人后放弃承租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承担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2、房屋对新老承租人在房屋交接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招租单位负责协调处理到位,确保无租权纠纷;

3、房屋如发生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招租活动不能进行的,或招租活动有争议且尚未解决的,或其他依法应当中止或终止的情形,扬州产权综合服务市场有权中止或终止本次招租活动,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4、房屋意向承租人需在报名起止日期内完成报名程序及保证金缴纳,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程序的,报名无效;

5、房屋保证金缴纳应通过转账方式(不接受现场现金缴纳及刷卡),未按照规定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报名无效;

6、房屋法人单位报名的,应从法人单位基本户转账,未按照要求缴纳保证金的,报名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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