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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8

扬州工艺坊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房屋招租公告(2021.6.8-2021.6.22)

发布单位:扬州产权综合服务市场   发布时间:2021年6月8日

招租单位

扬州工艺坊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租房屋位置

扬州市盐阜路沿河街50号,扬州工艺坊A区一号精品馆

基本情况

该房地处扬州市盐阜路沿河街50号,扬州工艺坊A区一号精品馆,共857㎡(套内面积615㎡)。

租赁期

1年

租金参考价

193885元/年

报名起止日期

2021年6月8日至2021年6月22日17时止(工作日)

承租人应备条件

及承诺

1、意向承租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

2、承租房屋使用用途符合法律和扬州市城市管理要求,以及扬州工艺坊商铺租赁管理协议;

3、意向承租人报名时,须承诺承租房屋用以文化艺术类推广场所,每年承办市级以上交流活动不少于20场并将装修方案以书面报告形式报给招租单位,招租单位书面同意方案后对符合意向承租报名条件的人出具证明,意向承租人凭其证明到扬州产权综合服务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4、支付方式一年一付,先付后租,承租期间不得自行转租或分租;

5、承租房屋装修满足安全、消防要求方可开业;

6、房屋装修由承租人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承租时需交纳装修保证金10000元(装修保证金是为招租人约束承租人装修时服从管理之目的,装修结束后由招租人不计利息返还),装修垃圾由承租方自行清运;

7、本次房屋招租的终解释权为扬州工艺坊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意向承租人报名时

应提交材料

1、房屋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到场提交报名资料房屋现场确认;

2、意向承租人为法人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提交报名资料、现场确认;

3、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交材料:

(1)法人报名应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

(2)法人委托报名的还应提交: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自然人报名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

(4)填写《房屋租赁报名表》、《承诺书》以及提交公告约定的其他报名材料(法人报名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5)招租单位开具的证明。

3、意向承租人提交的《承诺书》承诺履行公告中公开信息所载的全部承租要求。按收费标准向扬州产权综合服务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每宗交易按年租金(第一年)成交价1%支付,低不低于200元/宗;高不超过10000元/宗),并保证所提交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无虚假和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事项,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4、意向承租人应提交意向承租人应备条件及承诺里所须的所有材料。

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经办人须查看原件

保证金(万元)

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交纳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联系地址

扬州市扬子江北路471号3号楼2楼(扬州财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0514-82055260 冯先生  

 

备注:                              

1、房屋意向承租人被确定为承租人后放弃承租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承担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2、房屋对新老承租人在房屋交接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招租单位负责协调处理到位,确保无租权纠纷;

3、房屋如发生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招租活动不能进行的,或招租活动有争议且尚未解决的,或其他依法应当中止或终止的情形,扬州产权综合服务市场有权中止或终止本次招租活动,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4、房屋意向承租人需在报名起止日期内完成报名程序及保证金缴纳,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程序的,报名无效;

5、房屋保证金缴纳应通过转账方式(不接受现场现金缴纳及刷卡),未按照规定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报名无效;

6、房屋法人单位报名的,应从法人单位基本户转账,未按照要求缴纳保证金的,报名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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