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热烈祝贺扬州恒升产权交易网上线!
站内搜索:
扬州恒升产权交易网  
2012-07-27

 扬州市船闸应急保障中心房屋招租公告(2012.7.27-2012.8.17

发布单位:扬州市产权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 2012727

 

招租单位

扬州市船闸应急保障中心

房屋位置

江都区龙城路158号

基本情况

该房屋位于江都区龙城路158号东起第1间,面积约24平方,通水通电,可作营业用房。

租赁期

2012年7月27日至2014年8月17日

租金参考价

0.42万元/年;

报名起止日期

2012年7月27日至2012年8月17日

承租人应备条件

及承诺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

2、承租房屋使用用途符合法律和扬州市城市管理要求;如遇政策性拆迁等政府公共需要,承租人须无条件服从;

3、承租房屋不得用于存放易燃易爆及化学腐蚀性等物品;

4、不得更改原有结构,如需装修,装修方案需通过招租方同意,所有费用自理,期满后无条件搬出;

5、承租方需向招租方缴纳水电费保证金2000元,水电费按季结算。

意向承租人报名时

应提交材料

1、单位登记证明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联系地址和电话;

2、单位负责人、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和单位授权委托书;

3、自然人报名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联系地址和电话;

4、《承诺书》承诺履行公告中公开信息所截的全部承租要求。并保证所提交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无虚假和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事项,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5、填写《房屋租赁报名表》。

保证金(万元)

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交纳的保证金0.1万元  

联系地址

扬州市文昌中路672号(人民大厦东侧)

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0514-86545596  岑先生;   0514-87314162  孙先生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验证码:
  
政策法规
产权知识
访客浏览
总共访问:
友情链接
本网站发布的信息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中路471号(扬州市财政局)
[苏ICP备050058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