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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0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曲江街道办事处房屋招租公告(2020.8.10-2020.8.31)

发布单位:扬州产权综合服务市场    发布时间:2020年8月10日

招租单位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曲江街道办事处

房屋位置

扬州市文昌中路(解放桥东  老便民大厅)

基本情况

房屋面积约100平方米

租赁期

三年

租金参考价

7.6万/年

报名起止日期

2020年8月10日至2020年8月31日17时止(工作日)

承租人应备条件

及承诺

1、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

2、承租房屋使用用途符合法律和扬州市城市管理要求;物业管理费由承租人与物业公司另行商量确定;

3、租金按年结算,先付后租,由承租人在每承租年度的前10天内交付给招租单位,承租期间不得转租或分租;

4、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后,承租人10日内无条件搬离所租房屋。

5、承租人先到曲江街道资产办咨询、登记后,招租单位认为承租人符合招租条件的出具证明,承租人凭招租单位出具的证明到扬州产权综合服务市场报名,意向承租人需提供相关资料。

6、本次房屋招租的终解释权归扬州市广陵区曲江街道办事处所有。

意向承租人报名时

应提交材料

1、意向承租人为法人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提交报名资料、现场确认;

2、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到场提交报名资料、现场确认;

3、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交材料:

(1)报名应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

(2)法人委托报名的还应提交: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自然人报名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

(4)填写《房屋租赁报名表》、《承诺书》以及提交公告约定的其他报名材料(法人报名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5)意向承租人应提交招租单位出具的证明。

4、意向承租人提交的《承诺书》承诺履行公告中公开信息所载的全部承租要求。按收费标准向扬州产权综合服务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每宗交易按年租金(第一年)成交价1%支付,低不低于200元/宗;高不超过10000元/宗),并保证所提交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无虚假和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事项,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5、意向承租人应提交意向承租人应备条件及承诺里所须的所有材料。

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经办人须查看原件

保证金(万元)

意向承租人报名时需交纳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

联系地址

扬州市扬子江北路471号扬州市财政局(3号楼2楼)

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0514-82055260 冯先生

备注:

1、意向承租人被确定为承租人后放弃承租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承担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2、对新老承租人在房屋交接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招租单位负责协调处理到位,确保无租权纠纷。

3、如发生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招租活动不能进行的,或招租活动有争议且尚未解决的,或其他依法应当中止或终止的情形,扬州产权综合服务市场有权中止或终止本次招租活动,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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