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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15

江苏省扬州中学房屋招租公告(2012.5.15-2012.6.5)

发布单位:扬州市产权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2年5月15日

 

招租单位

江苏省扬州中学

房屋位置

扬州市淮海路24号

基本情况

该房屋位于扬州市淮海路24号,面积约102㎡。

租赁期

2年

租金参考价

65000元/年,并且在租赁期内租金每年按5%-10%递增。

报名起止日期

2012年5月15日至2012年6月5日

承租人应备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

2、承租房屋使用用途符合法律和扬州市城市管理要求;

3、租金半年结算一次,先付后租,承租期间不得转租或分租;

4、承租房不得从事餐饮业、网吧、旅馆、游戏室、烟花爆竹、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经营;

5、不得更改房屋结构。

6、新承租人承租时交纳保证金5000元,同时新承租人补偿原承租人的装璜和经营设施费用,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后,承租人10日内无条件搬离所租房屋。

7、新承租人的装璜、装修费用出租方不承担,由承租人自已承担。承租方的水、电费用按季按实结算交给学校。

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交材料

1.单位登记证明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联系地址和电话;

2.单位负责人、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和单位授权委托书;

3.自然人报名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联系地址和电话;

4、《承诺书》承诺履行公告中公开信息所截的全部承租要求。并保证所提交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无虚假和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事项,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5、填写《房屋租赁报名表》。

保证金(万元)

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交纳的保证金0.2万元  

联系地址

扬州市文昌中路672号(人民大厦东侧)

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0514-87314162  孙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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