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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07

扬州文化艺术学校房屋招租公告(2012.5.7-2012.5.28)

发布单位:扬州市产权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 2012年5月 7 日

招租单位

扬州文化艺术学校

房屋位置

扬州市四望亭路433号

基本情况

房屋(1):传达室旁,面积20平方米,临街;

房屋(2):学生宿舍区,面积25平方米。

租赁期

一年

租金参考价

房屋(1):1.8万元∕年;房屋(2):2.5万元∕年。

报名起止日期

2012年5月7日至2012年5月28日

承租人应备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

2、承租房屋使用用途符合法律和扬州市城市管理要求;

3、因学校即将东扩,房屋(1)、(2)随时会拆除,承租人无条件服从学校安排;

4、租金一年结算一次,先付后租;

5、承租房屋不得从事餐饮、游戏室,房屋(2)只能经营学生生活用品,不得经营烟、酒;

5、承租人补偿原承租人经营设施及装修费用;

6、不得更改房屋结构。

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交材料

1、单位登记证明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联系地址和电话;

2、单位负责人、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和单位授权委托书;

3、自然人报名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联系地址和电话;

4、《承诺书》承诺履行公告中招租房屋使用用途要求,并保证所提交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无虚假和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事项,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5、填写《房屋租赁报名表》。

保证金

意向承租人报名时,房屋(1)和房屋(2)分别交纳保证金 3000元。          

联系地址

扬州市文昌中路672号(人民大厦东侧)

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0514-87314162  孙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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