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热烈祝贺扬州恒升产权交易网上线!
站内搜索:
扬州恒升产权交易网  
2012-02-21

扬州市节能监察中心房屋招租公告(2012.2.21-2012.3.12)

发布单位:扬州市产权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  2012 年 2月 21 日

招租单位

扬州市节能监察中心

房屋位置

扬州市南宝带新村10幢(兴城东路54号)

基本情况

(1)兴城东路54号一楼约77m2;
(2)该房屋的租赁合同于2011年3月19日到期,新承租人在2011年3月20日以后方可取得使用权。

租赁期

伍年

租金参考价

4万元/年

报名起止日期

2012年2月21日至2012年3月12日

承租人应备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具有良好的信誉,无不良信誉记录;
2、承租房屋使用用途符合法律和扬州市城市管理要求;3、租金每半年结算一次,先付后租,承租期间不得转租或分租;
4、承租房只能用于经营小吃或办公等;
5、新承租人承租时交纳保证金5000元,同时新承租人补偿原承租人的装潢和经营设施费用;
6、新承租人的装潢、装修费用由承租人自己解决,出租方不承担;
7、承租房的水电费凭卡自行交纳。

意向承租人报名时

应提交材料

1、单位登记证明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联系地址和电话;
2、单位负责人、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和单位授权委托书;
3、自然人报名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联系地址和电话;
4、《承诺书》承诺履行公告中公开信息所载的全部承租要求。并保证所提交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无虚假和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事项,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5、填写《房屋租赁报名表》。

保证金(万元)

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交纳保证金0.5万元  

联系地址

扬州市文昌中路672号(人民大厦东侧)

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0514-87314162  孙先生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验证码:
  
政策法规
产权知识
访客浏览
总共访问:
友情链接
本网站发布的信息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中路471号(扬州市财政局)
[苏ICP备050058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