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曲江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房屋招租公告(2018.11.7-2018.11.20)
发布单位:扬州产权综合服务市场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7日
招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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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曲江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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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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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文昌中路112号曲江科技创业中心楼四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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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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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江科技创业中心楼四层面积约1071㎡,水电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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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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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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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参考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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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55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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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起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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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 7日至2018年11月20 日17时止(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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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应备条件
及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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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
2、承租房屋使用用途符合法律和扬州市城市管理要求;物业管理费由承租人与物业公司另行商量确定;
3、租金按年结算,先付后租,由承租人在每承租年度的前10天内交付给招租单位,承租期间不得转租或分租;
4、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后,承租人10日内无条件搬离所租房屋。
5、承租人先到曲江街道资产办咨询、登记后,招租单位认为承租人符合招租条件的出具证明,承租人凭招租单位出具的证明到扬州产权综合服务市场报名,意向承租人需提供相关资料。
6、本次房屋招租的终解释权归扬州曲江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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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人报名时
应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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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须提交原件核对);
2、加盖公章的单位负责人、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
3、授权委托书;
4、自然人报名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联系地址和电话;
5、“承租人应备条件及承诺”中所需相关材料。
6、《承诺书》承诺履行公告中公开信息所截的全部承租要求。按收费标准向扬州产权综合服务市场支付服务费,并保证所提交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无虚假和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事项,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7、填写《房屋租赁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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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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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人报名时需交纳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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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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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扬子江北路471号扬州市财政局(2号楼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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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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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82055260 冯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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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意向承租人被确定为承租人后放弃承租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承担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2、对新老承租人在房屋交接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招租单位负责协调处理到位,确保无租权纠纷。
3、如发生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招租活动不能进行的,或招租活动有争议且尚未解决的,或其他依法应当中止或终止的情形,扬州产权综合服务市场有权中止或终止本次招租活动,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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