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旅游局房屋招租公告(2012.9.24-2012.10.15)
发布单位:扬州市产权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 2012年9月24日
招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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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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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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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盐阜西路8号一楼一间门面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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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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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出租房屋实用面积约80平米,外加后院面积约110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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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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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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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参考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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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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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起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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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24日至2012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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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应备条件
及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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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
2、承租房屋使用用途符合法律和扬州市城市管理要求;
3、该出租房屋只能经营古玩、新旧工艺品、旅游产品;
4、新承租方需补偿原承租户装璜、维修等费用;
5、上述房屋非闲置状态,意向承租人先到扬州市旅游局了解现有状况,同意确认后凭扬州市旅游局有关手续到扬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报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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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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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登记证明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联系地址和电话;
2、单位负责人、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和单位授权委托书;
3、自然人报名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联系地址和电话;
4、《承诺书》承诺履行公告中公开信息所截的全部承租要求。并保证所提交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无虚假和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事项,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5、填写《房屋租赁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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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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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交纳的保证金 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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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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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文昌中路672号(人民大厦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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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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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87314162 孙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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