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江都公路运输有限公司房屋招租公告(2022.3.2-2022.3.15)
发布单位:扬州产权综合服务市场 发布时间:2022年3月2日
招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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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江都公路运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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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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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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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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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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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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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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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租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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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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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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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江都公路运输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1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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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东路1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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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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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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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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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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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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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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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江都公路运输有限公司江都客运站办公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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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东路1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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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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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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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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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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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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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起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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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日至2022年3月15日17时止(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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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应备条件
及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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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为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意向承租人经营活动合法合规,诚实守信,经营内容及经营行为符合本行业相关主管部门的各项规定要求;
2、承租房屋使用用途必须符合法律和扬州市城市管理要求;
3、意向承租人承租房屋须满足招租单位的统一项目规划,意向承租人先到招租单位咨询、登记后,招租单位认为意向承租人符合招租条件的出具证明,意向承租人凭招租单位出具的证明到扬州产权综合服务市场报名,意向承租人需提供相关资料;
4、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5、承租人擅自将租赁财产从事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6、租赁期间,甲方负责租赁房屋的室外屋面、墙体破损的维修,其他维修由乙方自行承担;
7、租赁期内所产生的水电及网络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8、承租人在任何时候不得在该房屋内放置、保管、储存或允许、容忍放置、保管、储存出租房认为有危险、毒害的任何武器、弹药、火药、硝石、煤油或其它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
9、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出租方收回房屋,承租人必须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3日内无条件归还房屋,固定装潢部门应完整无条件交还出租方,逾期不还,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年租金20%违约金;
10、承租人于签订之日起交付一年的租金,房屋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具体见《房屋租赁合同》,待合同期满后,由招租单位验收房屋无损收回房屋、恢复原状后无息退还;
11、无论何方承租,招租单位同意该房屋在具备交付条件后才予以交付承租人使用,租赁起租日由招租单位决定;
12、挂牌成交后,承租人自行负责与原租户的退场等工作。如遇特殊原因(如需通过司法途径清理原承租户等)需延期,双方另行协商。招租单位对清场、补偿后续事宜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补偿责任;
13、意向承租人一旦报名,即应视为同意和接受招租公告中的全部条件和要求。意向承租人一旦成为承租人后,应在招租单位通知的期限内到招租单位指定的地点,并按照招租单位的要求及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文本的条款,与招租单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不得提出异议。如有违反,招租单位取消承租人的承租资格,没收其招租保证金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14、本次房屋招租的解释权归扬州市江都公路运输有限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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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人报名时
应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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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交材料:
(1)法人报名应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
(2)法人委托报名的还应提交: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自然人报名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
(4)提交承租人应备条件及承诺里所须的一切材料;
(5)填写《房屋租赁报名表》、《承诺书》以及提交公告约定的其他报名材料(法人报名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6)意向承租人应提交招租单位出具的证明。
2、意向承租人提交的《承诺书》承诺履行公告中公开信息所载的全部承租要求。按收费标准向扬州产权综合服务市场支付交易服务费(每宗交易按年租金(第一年)成交价1%支付,最低不低于500元/宗;最高不超过50000元/宗),并保证所提交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无虚假和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事项,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3、意向承租人应提交意向承租人应备条件及承诺里所须的所有材料。
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经办人须查看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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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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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协议方式租赁;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权市场将组织一次性书面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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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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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交纳招租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户(不接受刷卡、微信、支付宝以及现金缴款);
2、未中租者10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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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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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扬子江北路471号扬州市财政局(3号楼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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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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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82055260 冯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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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意向承租人被确定为承租人后放弃承租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承担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2、对新老承租人在房屋交接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招租单位负责协调处理到位,确保无租权纠纷;
3、如发生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招租活动不能进行的,或招租活动有争议且尚未解决的,或其他依法应当中止或终止的情形,扬州产权综合服务市场有权中止或终止本次招租活动,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4、意向承租人需在报名起止日期内完成报名程序及保证金缴纳,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程序的,报名无效;
5、保证金缴纳应通过转账方式(不接受现场现金缴纳及刷卡),未按照规定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报名无效;
6、法人单位报名的,应从法人单位基本户转账,未按照要求缴纳保证金的,报名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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