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热烈祝贺扬州恒升产权交易网上线!
站内搜索:
扬州恒升产权交易网  
2011-08-19 11:34:46

 

 
 
2005-12-21
一、转让方未按规定落实转让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非法转移债权或者逃避债务清偿责任的;以企业国有产权作为担保的,转让该国有产权时,未经担保权人同意的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者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相关批准机构应当要求转让方终止产权转让活动,必要时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确认转让行为无效。
二、受让方采取欺诈、隐瞒等手段影响转让方的选择以及产权转让合同签订的,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者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相关批准机构应当要求转让方终止产权转让活动,必要时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确认转让行为无效。
三、受让方在产权转让竞价、拍卖中,恶意串通压低价格,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者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相关批准机构应当要求转让方终止产权转让活动,必要时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确认转让行为无效。
四、对违规转让行为中转让方、转让标的企业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追究何种法律责任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者相关企业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由于受让方的责任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受让方应当依法赔偿转让方的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社会中介机构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审计、评估和法律服务中违规执业的,将如何处罚
社会中介机构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审计、评估和法律服务中违规执业的,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将有关情况通报其行业主管机关,建议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要求企业不得再委托其进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相关业务。
六、产权交易机构在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中出现哪些情况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将不再选择其从事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相关业务。
产权交易机构在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中弄虚作假或者玩忽职守,损害利益或者交易双方合法权益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将不再选择其从事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相关业务。
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违反《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如何承担责任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违反本办法,擅自批准或者在批准中以权谋私,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八、股权的概念
股权是股东对股份有限公司依其所持股份依法行使的各种权利。股份有限公司分为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和非上市公司发行的股权证是股东行使股权的凭证。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股东转让其股份,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记名股票和股权证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转让;记名股票(或股权证)转让须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即要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方能生效。
九、何谓股权托管?
股权托管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将股权登记管理的义务委托给政府指定的具有普遍社会公信度的第三方机构履行的一种行为。股权管理义务包括企业股东名册登记、股权变动登记以及各种登记原始凭证资料的档案管理等工作。
股权托管以后,托管机构在股权登记托管业务的基础上,还能提供其他诸如股份查询、冻结、质押登记、交易过户,代理分红派息,信息咨询等托管“衍生”服务。
十、政府开展股权托管工作的实际意义
1、有利于填补监管真空、维护股东权益
2、有利于建立股权交易市场,推动经济结构调整
3、有利于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为建立“三板市场”创造条件
十一、开展股权托管对企业与股东的好处
1、摆脱繁杂的股权管理事务,降低管理费用
2、提高股东名册的效用
3、促进股权合理流动
4、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  为企业的资本运作提供登记平台
十二、扬州市具有产权交易资格的产权转让机构
扬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是江苏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的扬州市具有产权交易资格的产权转让机构。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验证码:
  
政策法规
产权知识
访客浏览
总共访问:
友情链接
本网站发布的信息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中路471号(扬州市财政局)
[苏ICP备050058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