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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08

扬州市运和新城建设有限公司房屋招租公告(2017.9. 82017.9.22

发布单位:扬州产权综合服务市场   发布时间:201798

招租单位

扬州市运和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房屋位置

四望亭路46号1楼大厅

基本情况

房屋位于四望亭路46号1楼大厅,面积约30m²,原合同已到期。

租赁期

三年

租金参考价

四望亭路46号1楼大厅8万/年

报名起止日期

201798日至2017 92217时止(工作日)

承租人应备条件

及承诺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

2、承租房屋使用用途符合法律和扬州市城市管理要求;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除租赁双方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4、经营范围:仅限手机维修;

5、意向承租人在承租四望亭路46号1楼大厅门面时,由其与场地内前轮承租商户就相关的终止租赁、清场、补偿等后续事务进行洽谈处理。招租单位对清场、补偿后续事宜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补偿责任。

意向承租人报名时

应提交材料

1、单位登记证明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联系地址和电话;

2、单位负责人、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和单位授权委托书;

3、自然人报名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联系地址和电话;

4、《承诺书》承诺履行公告中公开信息所截的全部承租要求。按收费标准向扬州产权综合服务市场支付交易服务费,并保证所提交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无虚假和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事项,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5、填写《房屋租赁报名表》。

保证金(万元)

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交纳保证金0.8万元

联系地址

扬州市扬子江北路471号扬州财会服务中心(二号楼交易大厅)

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0514-82055260  冯先生

备注:

1、意向承租人被确定为承租人后放弃承租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承担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2、对新老承租人在房屋交接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招租单位负责协调处理到位,确保无租权纠纷。

3、如发生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招租活动不能进行的,或招租活动有争议且尚未解决的,或其他依法应当中止或终止的情形,扬州产权综合服务市场有权中止或终止本次招租活动,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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