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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05

扬州市广陵区体育局房屋招租公告(2016.8.5-2016.8.25)

发布单位:扬州产权综合服务市场  发布时间:2016 年 8月5日

招租单位

扬州市广陵区体育局

房屋位置

扬州市汶河南路41号

基本情况

扬州市汶河南路41号沿街店面,面积约350平米(中间有隔断可分租)

租赁期

5年

租金参考价

整租50万元/年;

分租(南面店面约140平米)24万元/年,

(北面店面约210平米)26万元/年。

报名起止日期

2016年8月5日至2016年8月25日17时止(工作日)

承租人应备条件

及承诺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

2、承租房屋使用用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除租赁双方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租赁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租金半年结算一次,先付后租,水电费自付,门前“四包”。承租期间不得转租或分租;

5、承租房不得从事餐饮业、网吧、旅馆、棋牌室、游戏室、烟花爆竹、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经营。

意向承租人报名时

应提交材料

1、单位登记证明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联系地址和电话;

2、单位负责人、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和单位授权委托书;

3、自然人报名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联系地址和电话;

4、《承诺书》承诺履行公告中公开信息所截的全部承租要求。按收费标准向产权综合服务市场支付交易服务费并保证所提交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无虚假和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事项,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5、填写《房屋租赁报名表》;

6、缴纳保证金的凭证(法人报名的,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账户缴纳竞价保证金)。

保证金(万元)

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交纳的保证金5万元  

联系地址

扬州市扬子江北路471号

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0514-80597138   15050717616 冯先生  

备注:

   1、意向承租人被确定为承租人后放弃承租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承担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2、对新老承租人在房屋交接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招租单位负责协调处理到位,确保无租权纠纷。

   3、如发生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招租活动不能进行的,或招租活动有争议且尚未解决的,或其他依法应当中止或终止的情形,扬州产权综合服务市场有权中止或终止本次招租活动,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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