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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03

扬州西园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西园饭店房屋招租公告(2016.6.3-2016.6.17

发布单位:扬州产权综合服务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1663

招租单位

扬州西园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西园饭店

房屋位置

扬州市长征路10-1号

基本情况

1、该房屋坐落在扬州市长征路10-1号,招租面积约800平方米,(使用面积约600平方米)目前正在经营中。

2、意向承租人自行进行现场勘察,意向承租人的报名材料送达扬州产权综合服务市场处后,既视为已经熟知并认可招租场地房屋及设施的现状。

租赁期

叁年

租金参考价

房屋22万元/年,并且在租赁期内租金每年按5%递增。

报名起止日期

2016年6月3日至2016年6月17日17时止(工作日)

承租人应备条件

及承诺

1、本房屋一直用于经营浴室,承租人本轮不得改变经营用途。
2、意向承租人是扬州地区注册洗浴品牌,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身份应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
3、意向承租人须有连续3年以上从事洗浴品牌注册经营管理经验,且信誊良好,须提供2014年12月前及所申领的营业执照以及相关完税凭证;
4、意向承租人不得借用、挂靠其他店或公司的资质,无欠缴房租记录,并提供近三年每年缴纳房租的所有票据或使用自有房所有权凭证
5、意向承租人在承租西园房屋时,出租人三个月内将房屋交予承租人,如遇特殊原因(如需通过司法途径清理原承租户等)需延期,双方另行协商。招租单位对清场、补偿后续事宜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补偿责任;
6、经竞价程序成为承租人后,承租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与招租人签订承租协议,承租人拒绝签约的,视同违约,本次招租无效,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7、该房如遇政府拆迁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饭店给予承租户三个月的搬迁期,且不予承租方额外补偿,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
8、意向承租人应在租赁期满后次日,将场地房屋、原有装修设施等保持完好地交还给招租单位。招租单位对意向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增添的装修、设施等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或赔偿责任;
9、招租单位以房屋、场地的现状出租,不负责办理意向承租人承租期间因经营管理所需要办理的其它任何证照手续,此次招租没有免租期,租赁期间非招租单位原因对承租单位经营造成影响,招租单位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0、意向承租人在租赁期间自行负责以及维修保养电力设施、消防设施,安全系统并承担相应费用;
11、原承租人具有优先承租权,优先承租权的解释权由扬州市恒升拍卖有限公司负责(原承租人须提供原租赁合同)。

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交材料

1、单位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提交原件材料核对)、联系地址、电话。
2、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材料核对)、单位授权委托书、3年以上从事品牌注册营业执照和在扬州所经营扬州市地区门店位置及经营年限、无拖欠房租证明及每年缴纳房租的所有票据以及完税凭证。
3、《承诺书》承诺接受公告中公开信息所载的全部承租要求和至招租单位咨询、登记时其提出的条件,按收费标准向扬州产权综合服务市场支付交易服务费,保证所提交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无虚假和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事项,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4、填写《房屋租赁报名表》。

竞价方式

1、扬州产权综合服务市场将视公开征集情况,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采取拍卖方式确定承租单位;拍卖将委托扬州市恒升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拍租公告》见2016年  月  日的《现代快报》),交易双方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规定缴纳交易服务费;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由扬州产权综合服务市场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协议承租,并签订协议书。若租赁成功,相关税费由招租单位和承租人各自按规定缴纳。
2、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其缴纳的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可转为房屋租金,其他意向承租人缴纳的保证金在招租单位确定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银行利息)。
3、下列情况视同违约,保证金将作为本次投标活动的补偿概不退还:①协议承租的,承租人不能按《房屋租赁报名表》和房屋招租公告签约的;②经拍卖程序成为承租单位后,拒绝按《拍卖规则》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签约的;③拒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④中途退标者和中标后以任何理由退标者;⑤意向承租人中标后不履行本招租公告相关承诺和要求的。

保证金(万元)

意向承租人在报名时应缴纳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不中标者10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联系地址

扬州市扬子江北路471号(扬州财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0514-80597138  冯先生  

备注:

1、意向承租人被确定为承租人后放弃承租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承担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2、挂牌成交后,出租人3个月内将房屋交与承租人,如遇特殊原因(如需通过司法途径清理原承租户等)需延期,双方另行协商。
3、如发生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招租活动不能进行的,或招租活动有争议且尚未解决的,或者其他依法应当中止或终止的情形,扬州产权综合服务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有权中止或终止本次招租活动,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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