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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9

扬州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房屋招租公告(2022.6.29-2022.7.12)

发布单位:扬州产权综合服务市场    发布时间:2022年6月29日

招租单位

扬州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房屋位置

房屋1:翼立方10层F1007

房屋2:翼立方1层F1-010-2、F1-011

房屋3:翼立方1层F1-009

基本情况

房屋1:97.06平方米

房屋2:251.79平方米

房屋2:141.94平方米

租赁期

房屋1:1年

房屋2:3年

房屋3:3年

租金参考价

房屋1:4.95万/年

房屋2:20.21万/年

房屋3:10.36万/年

报名起止日期

2022年6月29日至2022年7月12日17时止(工作日)

承租人应备条件

及承诺

1、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为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租金按半年结算,先付后租,由承租人在每承租半年度的前15天内交付给招租单位,除房租外承租户还需缴纳2个月的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承租期间不得转租或分租;

3、承租房屋使用用途必须符合法律和扬州市城市管理要求;

4、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前无条件搬离所租房屋;

5、承租人先到扬州教育发展有限公司运营部咨询、登记后,招租单位认为承租人符合招租条件的出具证明,承租人凭招租单位出具的证明到扬州产权综合服务市场报名,意向承租人需提供相关资料;

6、本次房屋招租的最终解释权归扬州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所有。

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交材料

1、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交材料:

(1)法人报名应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

(2)法人委托报名的还应提交: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自然人报名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

(4)提交承租人应备条件及承诺里所须的一切材料;

(5)填写《房屋租赁报名表》、《承诺书》以及提交公告约定的其他报名材料(法人报名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6)意向承租人应提交招租单位出具的证明。

2、意向承租人提交的《承诺书》承诺履行公告中公开信息所载的全部承租要求。按收费标准向扬州产权综合服务市场支付交易服务费(每宗交易按年租金(第一年)成交价1%支付,最低不低于500元/宗;最高不超过50000元/宗),并保证所提交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无虚假和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事项,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3、意向承租人应提交意向承租人应备条件及承诺里所须的所有材料。

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经办人须查看原件

竞价方式

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协议方式租赁;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权市场将组织一次性书面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保证金(万元)

房屋1:意向承租人报名时需缴纳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

房屋2:意向承租人报名时需缴纳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

房屋3:意向承租人报名时需缴纳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

联系地址

扬州市扬子江北路471号扬州市财政局(3号楼2楼)

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0514-82055260冯先生

备注:

1、意向承租人被确定为承租人后放弃承租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承担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2、对新老承租人在房屋交接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招租单位负责协调处理到位,确保无租权纠纷。

3、如发生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招租活动不能进行的,或招租活动有争议且尚未解决的,或其他依法应当中止或终止的情形,扬州产权综合服务市场有权中止或终止本次招租活动,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4、意向承租人需在报名起止日期内完成报名程序及保证金缴纳,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程序的,报名无效;

5、保证金缴纳应通过转账方式(不接受现场现金缴纳及刷卡),未按照规定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报名无效;

6、个人报名的,应从本人银行账户转账;法人单位报名的,应从法人单位基本户转账,未按照要求缴纳保证金的,报名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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