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名城建设有限公司房屋招租公告(2020.9.16-2020.9.29)
发布单位:扬州产权综合服务市场 发布时间:2020年9月16日
招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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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名城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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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房屋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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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储门街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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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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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建筑面积69㎡,其中一楼34.5㎡,二楼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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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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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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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参考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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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3年租金15600元/年,后两年租金18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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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起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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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6日至2020年9月29日17时止(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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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应备条件
及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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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意向承租人经营活动合法合规,诚实守信,经营内容及经营行为符合本行业相关主管部门的各项规定要求;
2、承租房屋使用符合法律和扬州市城市管理要求;
3、经营项目:民宿;
4、意向承租人先到招租单位递交布局方案,该房屋的布局方案须在报名前以书面报告给出租人,出租人书面同意方案后方可参加报名。招租单位认为意向承租人符合报名条件后出具证明,意向承租人凭招租单位出具的证明到扬州产权综合服务市场报名,意向承租人需提供上述相关资料。
5、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6、意向承租人一旦报名,即应视为同意和接受招租公告中的全部条件和要求。意向承租人一旦成为承租人后,应在出租人通知的期限内到出租人指定的地点,并按照出租人的要求及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文本的条款,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不得提出异议。
7、支付方式为一年一付,先付后租,承租人在每一年的前一个月将租金预交给招租单位,承租期间不得转租或分租;
8、该房屋招租的终解释权为扬州市名城建设有限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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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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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到场提交报名资料、现场确认;
2、意向承租人为法人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提交报名资料、现场确认;
3、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交材料:
(1)法人报名应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委托报名的还应提交: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自然人报名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填写《房屋租赁报名表》、《承诺书》(法人报名的须加盖单位公章);(5)意向承租人应提交招租单位出具的证明。
4、意向承租人提交的《承诺书》承诺履行公告中公开信息所载的全部承租要求。按收费标准向扬州产权综合服务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并保证所提交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无虚假和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事项,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以上材料复印件的,经办人须查看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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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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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书面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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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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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交纳的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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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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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扬子江北路471号(扬州财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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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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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82055260 15050717616冯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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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意向承租人被确定为承租人后放弃承租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承担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2、对新老承租人在房屋交接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招租单位负责协调处理到位,确保无租权纠纷;
3、如发生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招租活动不能进行的,或招租活动有争议且尚未解决的,或其他依法应当中止或终止的情形,扬州产权综合服务市场有权中止或终止本次招租活动,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4、意向承租人需在报名起止日期内完成报名程序及保证金缴纳,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程序的,报名无效;
5、保证金缴纳应通过转账方式(不接受现场现金缴纳及刷卡),未按照规定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报名无效;
6、个人报名的,应从本人银行账户转账;法人单位报名的,应从法人单位基本户转账,未按照要求缴纳保证金的,报名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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