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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8

扬州工艺坊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房屋招租公告(2018.12.18-2018.12.29)

发布单位:扬州产权综合服务市场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8日

招租单位

扬州工艺坊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租房屋位置

扬州市盐阜路沿河街50号,个园北门对面

基本情况

扬州486非物质文化遗产集聚区(工艺坊A区)内沿河独栋3号馆东侧一层,面积共计186㎡。

租赁期

五年

租金参考价

13.45万元

报名起止日期

2018年12月18日至2018年12月29日17时止(工作日)

承租人应备条件

及承诺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位或个人。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

2、承租房屋使用用途符合法律和扬州市城市管理要求,以及扬州工艺坊商铺租赁管理协议;

3、承租经营范围以文化创意、休闲娱乐、餐饮服务等特色项目为主;

4、招租单位对符合意向承租报名条件的单位出具证明,意向承租单位凭其证明到扬州产权综合服务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5、支付方式一年一付,先付后租,承租期间不得自行转租或分租;

6、房屋装修由承租人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装修方案须在报名前以书面报告给出租人,出租人书面同意方案后方可参加报名。装修满足安全、消防要求方可开业;

7、承租人承租时需交纳履约保证金10000元,直到合同期满一周内,本金(无利息)退还承租人;房屋装修保证金10000元(装修保证金是为招租人约束承租人装修时服从管理之目的,装修结束后由招租人不计利息返还),装修垃圾由承租方自行清运;

8、本次房屋招租的终解释权为扬州工艺坊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意向承租人报名时

应提交材料

1.单位登记证明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联系地址和电话;

2.单位负责人、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和单位授权委托书;

3.自然人报名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联系地址和电话;

4、《承诺书》承诺履行公告中公开信息所截的全部承租要求。按收费标准向扬州产权综合服务市场支付交易服务费,并保证所提交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无虚假和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事项,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5、填写《房屋租赁报名表》。

保证金(万元)

意向承租人报名时,每户须交纳保证金15000元整。

联系地址

扬州市扬子江北路471号(扬州财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0514-82055260 冯先生   

备注:

1、意向承租人被确定为承租人后放弃承租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承担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2、对新老承租人在房屋交接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招租单位负责协调到位,确保无租权纠纷。

3、如发生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招租活动不能进行的,或招租活动有争议且尚未解决的,或其他依法应当中止或终止的情形,扬州产权综合服务市场有权中止或终止本次招租活动,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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